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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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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躍科技IPO:違規用地受罰 股權客戶均高度集中

     康躍科技位於山東省濰坊市下轄縣級市的壽光市,其發行前與大股東進行的一次土地交易上演了一場典型的“頂包”之計,也因此被媒體詬病不已。而公司控股股東掌握絕對股權、客戶集中度高、資產負債率連續三年高於50%等問題也讓擬上市的康躍科技或受質疑。
   違規用地受罰
   招股書顯示,發行人控股股東曾受到國土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但時代周報記者翻閱招股書后發現,此次受罰行為其中有蹊蹺,或為康躍科技及其大股東康躍投資的“頂包”之計。
   2010年12月31日,壽光市國土資源局向康躍科技控股股東康躍投資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其自1992年3月以來,未經批准擅自在批准為工業用地的30624平方米國有土地上建設職工宿舍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並對其作出相關行政處罰,責令其交還土地,且處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罰款,共計罰款人民幣918720元。2011年1月12日,康躍投資向壽光市國土資源局繳納了罰款。
   實際上,上述在30624平方米國有土地上建設職工宿舍樓的行為乃為康躍科技所為。據招股書中“偶發性關聯交易事項”說明,自1992年起,康躍有限(包括其承債式收購資產的集體企業齒輪箱廠,該廠已於2004年注銷)在自有工業用地上先后建造了5棟職工宿舍樓。17年后,康躍有限(康躍科技前身)於2009年12月6日向康躍投資轉讓上述5棟職工宿舍樓、所在地塊(共3062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地上附著物,轉讓價格按照經審計的賬面淨值確定,為人民幣1311.26萬元。
   2010年6月,本次轉讓的土地使用權由康躍有限變更到康躍投資名下,康躍投資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証》,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僅半年后康躍投資便受到了行政處罰,而此時距離康躍科技此次招股書預披露不到24個月。且康躍科技對此次交易行為的解釋顯得十分牽強:“本次交易將職工宿舍樓等非經營性資產轉讓給控股股東,有利於提高本公司的資產質量。”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發行人不得有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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