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元唱KTV“換來”警告處分
2017年01月11日21:23 |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1184元唱KTV“換來”警告處分
本報訊(記者孫穎)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午發布每周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7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點名道姓曝光。其中北京通報5起,涉及接受宴請、違規發放獎金、違規配備公車、用集體資金送禮以及接受禮品等問題。
北京5起違反八項規定問題
2015年12月,金融街街道社保所召開用工單位座談會后,西城區金融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董鳳梧和社保所副所長苗曉燕、公共服務科科長屈健梅,接受參會企業法人代表邀請,參與KTV娛樂活動,共消費1184元。3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州區馬駒橋鎮大葛庄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翟玉寬分三次以現金形式,領取村環境整治年終獎金共計6.9萬元,后個人決定將上述獎金發給不在獎勵范圍的村干部和后勤人員。翟玉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015年6月,豐台區花鄉水利服務站經理趙凱利用單位購置新車之機,違規購買一輛超標進口汽車作為公務用車。趙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谷區大華山鎮大華山村原黨總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振武在任職期間,村委會用集體資金購買煙酒,共計11.34萬元,主要用於村委會日常招待及送禮﹔2015年2月,經劉振武同意,時任村黨總支部副書記劉海濤購買價值1萬元購物卡用於送禮。劉振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海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2月,昌平區興壽鎮秦城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立恆在任期間,收受土地承包人出資購買的白酒和大米,價值人民幣4160元,分發給13名村干部。張立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責編:王千原雪、孫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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