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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66.2%受訪者希望“雙11”優惠規則簡單直接

王品芝
2017年11月14日08:30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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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調查:66.2%受訪者希望“雙11”優惠規則簡單直接

  66.2%受訪者希望“雙11”優惠規則簡單直接

  今年“雙11”,各大平台的促銷活動紛紛推陳出新,規則更加復雜。光是優惠券就有預售、定金膨脹金、滿減紅包、直降紅包、返現券等名目,還有7天或30天保價政策……網友們紛紛吐糟:沒有“奧數”功底已不敢應戰。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1802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為了在“雙11”搶到心儀的物品,63.5%的受訪者稱自己費心計算。對於繁復的購物規則,60.5%的受訪者認為增加了消費者的時間成本和精力。60.0%的受訪者覺得在“雙11”買東西確實實惠,66.2%的受訪者希望優惠規則簡單直接。

  “雙11”搶購,47.7%的受訪者有筋疲力盡的感覺

  調查中,72.4%的受訪者在今年“雙11”當天買了東西,19.2%的受訪者“雙11”之前的幾天就買了,8.4%的受訪者完全沒有買。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學生劉辰(化名)在“雙11”預售階段付定金買了一盒面膜,“因為促銷力度很大,而且‘雙11’當天付尾款前幾名贈送面膜的活動也隻有付了定金才能參加,就果斷買了。“雙11”當天一直在觀望,有價格特別合適的就入手”。

  在北京某商務公司工作的王芳(化名)在“雙11”之前買了很多衣服、化妝品、鞋子和生活日用品。“今年有的店鋪在“雙11”之前買,也可以享受同樣的優惠價格,所以為了避開快遞高峰,就先下單了。“雙11”當天也買了一些,有的可以參加跨店鋪的減免組合優惠活動”。

  “雙11”大家都買了哪些東西?調查顯示,受訪者買得最多的是服裝、鞋帽類(59.4%),其他依次是:食品、飲料和酒類(37.7%),數碼、家電類(32.6%),生活日用品類(28.8%),化妝品、個人護理類(27.5%),圖書音像類(12.4%),母嬰玩具類(11.5%),箱包類(10.4%)和醫藥保健類(6.8%)。

  在大連某信息技術公司工作的劉曉,為了在“雙11”買洗衣液,搶了很多優惠券並結合商家的滿減活動計算了折合一斤的價錢,和平時價格比較后覺得劃算才下單。

  為了在“雙11”搶到心儀的物品,63.5%的受訪者稱自己費心計算,36.5%的受訪者沒有。45.8%的受訪者表示這種費心計算讓自己感覺很得不償失。

  王芳買的衣服參加了滿200減20的活動,還可以使用店鋪優惠券。鞋子和化妝品在“雙11”的價格也比平常低了。“終究都是要買的,總的來說還是節省了很多”。

  對於繁復的購物規則,60.5%的受訪者認為增加了消費者的時間成本和精力﹔42.0%的受訪者覺得提高了消費者的購物“風險”﹔36.5%的受訪者認為存在諸多陷阱,是對消費者的不誠信﹔36.0%的受訪者認為隻要能真正帶來實惠,復雜點也沒關系。

  劉辰感覺繁復的購物規則像是商家的計謀,“如果真的能帶來實惠,復雜點也沒有關系,但是如果最后只是商家的游戲,會降低消費者對商家和購物平台的信任”。

  “各種優惠說法太多了,而且很多商品價格是先加價后降下來,還有很多陷阱在裡面。”劉曉覺得各種算規則、比價錢,心很累。

  “雙11”搶購,47.7%的受訪者表示有筋疲力盡的感覺,33.9%的受訪者沒有,18.4%的受訪者不好說。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各類讓人“眼花繚亂”的促銷規則,其實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進而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甚至還有安全保障權。如果知情權得不到保障,消費者就無法理性選擇,也就無法做到公平交易。

  “如果促銷規則沒有讓消費者獲利,那隻能說是‘挂羊頭賣狗肉’。這違反了商家對消費者應當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劉俊海認為,如果商家真心實意想做促銷,那麼廣告、宣傳越簡潔明了越好,復雜的規則會增加交易成本。

  劉俊海指出,一些促銷規則是有陷阱的,比如規定提前交定金,才能享受“雙11”的打折優惠,但如果當天不買了,定金不退。“我認為規則是無效的。雖然在普通的民商事關系當中規定給定金的一方違約則沒收定金。但是定金規則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合同訂立交貨完畢后,消費者從接到商品起七天內還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更何況合同還沒有訂立,怎麼就沒收了定金?消費者權益保護追求的是擴大消費者的選擇權,讓消費者有獲得感”。

  66.2%受訪者希望優惠規則簡單直接

  今年“雙11”搶購時,54.6%的受訪者表示用“券”存在諸多限制,52.1%的受訪者指出紅包種類繁多記不清用法,47.8%的受訪者覺得優惠規則難以搞懂,其他問題還有:預售的商品須單買,無法合並訂單(31.5%)、定金無法退還(16.5%)、線上線下難覓同質同款商品(14.8%)。

  “有一個‘購物津貼’至今沒搞明白,已經標明跨店自動累計金額減免了,怎麼還要用積分抽,每10積分抽一次,最終也沒明白怎麼用,還浪費了很多積分。”王芳說。

  “預售的商品須單買,還有很多店鋪寫著定金沒法退還的規則,我擔心買錯了帶來麻煩,因此深思熟慮了很久,一直奮戰到11日凌晨1點多才全賣完。”劉曉說。

  調查顯示,60.0%的受訪者覺得在“雙11”買東西確實實惠,40.0%的受訪者認為不實惠,跟平常一樣。

  劉辰覺得“雙11”買東西還是實惠的,尤其是生活必需品,“雙11”確實有降價。

  劉曉覺得並非所有的商品都實惠,“我有把一些東西提前加入購物車,觀察下來感覺有一些是商家提了價格再降,所以很多其實和平時的價格差不多”。

  劉俊海說,消費者一定要理性購物,不要被促銷規則所忽悠。另外,要善於留存証據,與商家協商無果可以投訴到消協,如果消協調解不了,可以告到法院。

  法院要快立案,快審理,快判決,快執行。重點解決立案難和執行難的問題,提高裁判效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你希望“雙11”有怎樣的網購環境?調查中,66.2%的受訪者希望優惠規則簡單直接﹔48.2%的受訪者希望物流、售后及時高效﹔46.7%的受訪者希望杜絕植入病毒和詐騙的情況出現﹔45.7%的受訪者希望各種優惠真實有效,而非先提價再打折。

  王芳希望規則簡單明了,方便消費者購物,“希望一些店鋪的優惠券設置成自動滿額減免,以防忘了領券不能享受優惠,這樣商家運營時也方便”。

  劉辰也希望規則更加直接,商家將活動細節介紹清楚可以減少排隊咨詢客服的人。“另外,據我所知,每年都會有很多退貨,希望售后是有保障的”。

  劉俊海說,現在的網購平台非常多,有的平台自身也是賣家,比如京東,還有一類平台是作舉薦人,比如淘寶。各類平台都要為消費者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如果發現有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條款的要及時刪掉。作為推薦人的平台,要督促賣家修改不合法的規則。如果平台能加強自律,不理性的營銷規則或者營銷中的霸王條款現象將會大幅減少。

  明年,你還會參加“雙11”搶購嗎?56.2%的受訪者表示會,13.0%的受訪者不會,30.9%的受訪者不好說。記者 王品芝 實習生 謝佳寧

(責編:趙爽、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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