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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幣”熱該降降溫(金海觀潮)

王  觀
2018年02月12日04: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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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者們對比特幣的追捧熱度不減,但其背后的投機性、高波動性、洗錢及滋生腐敗的風險和問題已引發監管層高度關注。面對眼下所謂的投資熱,一定要多一份冷靜

  

  繼1月初發布防范變相ICO(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風險提示后,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再次提示,投資者應認清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風險。不僅如此,據了解,我國將對虛擬貨幣境外交易平台網站採取監管措施,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仍在持續加碼。

  在監管為其“降溫”前,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熱度可謂勢不可擋。僅以比特幣為例,2017年,比特幣成了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有人甚至認為“炒股炒房不如炒幣”。隨著比特幣價格的高漲,與之相關的“礦工”“礦場”也越來越多。有人借助“炒幣”“挖礦”一夜間成了百萬富翁,也有人瞬間一貧如洗。盡管投資者們對比特幣的追捧熱度不減,但其背后的投機性、高波動性、洗錢及滋生腐敗的風險和問題已引發監管層高度關注。面對眼下所謂的投資熱,一定要多一份冷靜。

  一方面,比特幣的“熱”有其客觀原因。自2009年中本聰挖出比特幣第一區塊以來,比特幣逐漸走入大眾視野,並在2017年迎來它的“春天”。獲取難和有限性的特征,讓比特幣在參與者中具備了交換價值,這種稀缺性也讓其成為特殊人群和資本青睞的對象。但由於政策監管、技術創新等不確定因素的制約,比特幣價格暴跌暴漲的現象非常普遍,既出現過價格猛漲超過1萬美元的階段,也曾有一天內損失逾1/4市值的時候。正是這些特點,讓比特幣成了偏好投機者們的“新寵”。

  另一方面,給比特幣“降溫”很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雖然帶個“幣”字,它卻不是流通貨幣,目前還沒有任何國家把它當作法定貨幣。實質上,比特幣仍然只是一種虛擬商品,並且是一種投資風險特別高的虛擬商品。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瘋狂”的比特幣更是成為各種非法金融活動的重災區。基於不受政府控制、相對匿名、難以追蹤的特性,近年來,比特幣屢屢曝出惡意交易、僵尸病毒“挖礦”和非法牟利的案例,黑客攻擊事件頻繁發生,也有大量打著虛擬貨幣幌子傳銷、非法集資的活動。監管及時出手,有利於建立高效安全的金融運行體系與機制,防范金融風險和隱患。

  作為最具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比特幣背后的風險,其實大多數虛擬貨幣都存在。然而,還是有些人認為這是個不可錯過的“風口”。去年9月,人民銀行等7部委採取措施,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徹底關停其在中國的所有交易活動,此后仍有一些人轉向境外平台網站繼續參與虛擬貨幣交易。與此同時,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並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上還是屬於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

  對投資者而言,給“比特幣們”降降溫正好給了他們冷思考的時間。隨著世界各國政府紛紛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顯的合規風險已被限制訪問,有的可能會被所在國政府強制取締。看上去很美的“風口”可能是個陷阱,並不能因為有些人曾借其實現了暴富,就認為那是一種正確的投資手段。投資者還是需要主動強化風險意識,時刻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對企業而言,任何創新都要以合法合規為前提。無論是意識到新型貨幣蘊藏的價值,還是致力於區塊鏈技術的場景應用,光是靠炙手可熱的概念,或許有人會嘗到甜頭,但頭破血流的更多,那些僅僅是為了吸引眼球、炒概念賺錢的想法終將破滅。隻有踏踏實實搞研究,專注主業或技術本身,用產品說話,才是企業長久發展的正道。

  

  什麼是比特幣?(鏈接)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它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挖礦是指在比特幣系統中爭取記賬權從而獲得獎勵的活動。


  《 人民日報 》( 2018年02月12日 18 版)
(責編:馮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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