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為朋友“站台”卻被“殺熟” 微商監管維權難題怎破解

 
2018年06月30日09:25 | 來源:工人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為朋友“站台”卻被“殺熟” 微商監管維權難題怎破解

  【焦點】“小圈子”買賣誰說微不足道

  日前,浙江台州警方通報了浙江史上最大一起有毒有害“保健品”案破獲情況,涉案金額超16億元,扣押相關產品10萬余盒。更令人震驚的是,此前有超過4200萬盒“保健品”,已經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台賣出。而今年端午節期間,媒體爆出微商在朋友圈售賣“三無”“養生粽子”,卻不乏並不清楚粽子真實來源的捧場者。微商的監管、維權問題又一次成為熱議話題。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中國公司法務研究院等組織聯合起草的《微商行業規范》(征求意見稿)顯示,微商作為“互聯網+”的新形態自2014年正式出現,通過2015年和2016年的爆發式增長,已經發展成擁有3000多萬經營者的龐大經營體。但在微商發展成熟的幾年間,傳銷、詐騙、虛假宣傳等亂象層出不窮,有些微商甚至成為法外之地,消費者與微商從業者之間的糾紛不斷,公眾不斷呼吁加強微商監管。

  為朋友“站台”,卻被“殺熟”了

  王夢涵是北京的一名白領,常常通過網絡購買護膚品。有一次在同學朋友圈中看到代購面膜的消息,其價格低於網店,她出於信任沒有咨詢就下單購買。面膜使用了一段時間后,王夢涵發現臉部有刺痛,面膜質地也和專櫃不同,於是懷疑自己買到了假貨。“賣面膜的同學說刺痛是常見反應。我詢問貨源,她讓我放心,並推薦了其他產品讓我配合使用。”王夢涵不敢繼續詢問,更不能以假貨為由讓同學退貨,“總要顧及情誼,但再也不敢從同學這裡購買化妝品了。”

  熟人,是微商發展的“基石”,朋友圈就是微商叫賣的“市場”。

  李薇從事微商已有3年,其所經營的網上水果店,業務已發展到全國各地,並有了自己的代理,而她的全部業務都來自於朋友圈。“我的顧客都是同學、同事以及熟人介紹。有時會拉上自己的朋友幫我‘站台’。”

  研三學生畢紅麗就曾為朋友“站台”。在其好友微店開張之際,為了支持朋友的生意,畢紅麗從店中購買了兩件衣服,總計600元。“到貨后發現,商品的樣式、質量與朋友圈圖片所示相差太多,衣服買回來便再也沒穿過。”

  即便對產品不滿意,畢紅麗還是“客氣”地向朋友表示喜歡,並作出積極評價,誰知朋友把她的“好評”截圖發送到了朋友圈給自己做宣傳。“被坑的不止我一個,大家都是信任這個朋友才會為她宣傳,可結果卻是被‘殺熟’了。”

  現在,畢紅麗一看到微商在朋友圈宣傳,她會第一時間選擇屏蔽。“朋友微店的質量都無從保障,對其他微商更不敢放心。”

  異地挂靠借証經營,平台很難查

  3月9日,北京市消協發布了《2017年微商行業發展狀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由於制造售賣假貨成本較低,微商市場“三無”產品較多,“產品質量”成微商問題最大關注點。

  其中,美食類微商因其准入門檻低,食品安全問題時常為人們所關注。此前陝西一位網友在熟人的介紹下通過微信朋友圈買了一個千層蛋糕,蛋糕下單兩天后到貨,吃后身體出現諸多不適。該網友仔細回憶近期飲食,認為千層蛋糕嫌疑最大,但因無法核實而沒法維權。

  記者調查中發現,微信朋友圈中的美食類微商“無証經營”情況甚為普遍,消費者僅僅是通過賣家提供的文字、圖片接觸商品,安全、口味等無從保障。

  記者通過微信聯系了一名售賣盒子蛋糕的微商店家,詢問其是否具有《衛生許可証》等証件、如何証明自己的蛋糕是衛生安全以及蛋糕保質期等問題。該店家表示,自己是代理商,《衛生許可証》在生產廠家,並且自己經常食用該產品,安全問題大可放心。最終,該店家只是建議記者盡快食用,並沒出示相關証明。

  為了更好地規范食品類商品的管理,2017年9月,“微店”平台制定了《微店食品類商家資質標准》,要求個體經營者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証》《食品流通許可証》等材料。

  不過,一位美食微店店主向記者透露,即便有些店鋪能夠出示相關証明,也不能確保衛生安全。據她介紹,美食店主可以通過合作的方式,將微店挂靠在他人名下,利用他人的証件售賣產品。“可能店主人在北京,但是注冊地卻在雲南,平台很難查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微商之所以容易成為偽劣、“三無”產品的溫床,源於其賣家與買家“點對點”的交易模式。一旦假冒偽劣商品出現,監管者很難實時跟蹤、溯本糾源。

  “網絡再大大不過法網,微商再小小不過法眼。所以,我們亟須一部讓違法成本高於違法收益的法律出台,以有效遏制微商制假賣假行為。同時,凡是在網上銷售商品的職業賣家,雖然沒有領取營業執照,但如果系長期持續地從事商品銷售服務,就應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手續,僅僅靠平台進行身份登記是不夠的。”劉俊海說。

  售后維權,“這是一個難題”

  從李薇的水果店購買水果時,她會提前告訴顧客店鋪的理賠標准。一旦水果運輸途中發生磕碰,出現壞、爛等情況,或是水果口味不對,李薇會依據損壞程度給予賠償,“做生意憑良心”。

  記者發現,朋友圈中的個人微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並無統一標准。消費者能否享受售后維權服務,很大程度上憑的就是微商的“良心”。

  此前,有媒體報道,山東淄博市民劉昕通過微商購買了一款減肥茶,對方承諾“無效退款”,而當劉昕真要退款時,卻被對方拉黑了。

  “找不到被告是微商售后維權中最大的難點。”劉俊海說,“消費者連商家的真實身份都不清楚,需要維權時聯系不到商家。”此外,微商糾紛維權成本高、收益低也為消費者維權增加了難度,因此此類維權常常進入死角。

  記者以從微商處購買了假貨,要咨詢維權辦法為由,撥打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投訴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一個難題”。

  “這是當前的管理盲區。如果微商已在工商局注冊,則要到所在地工商局投訴﹔但若沒有注冊,情況就比較麻煩。”該工作人員提醒,通過微商渠道購買商品時,要選擇有平台監管或是有擔保的店鋪,最大程度保留諸如聊天記錄、消費記錄等証據,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劉俊海認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需要各部門聯合行動,有效監管。“當務之急就是消除監管的真空地帶,應建立24小時、365天、全天候、全方位、跨部門、跨地區、跨產業、信息共享、無縫對接的互聯網市場監管合作機制,並讓相關法律法規真正做到落地生根。”對於消費者,劉俊海建議要“明明白白看廣告,認認真真簽合同,淡定從容存証據,依法理性去維權。”(曹玥)

(責編:黃子娟、白宇)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產業觀察:“618”平台促銷常態化 消費者購物日趨理性
  預售訂金(定金)和尾款、直播、全場滿贈和滿送、跨店津貼、購物返券、滿減打折……今年“618”期間,各平台推出系列優惠活動來吸引消費者。然而,此次年中大促,似乎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們已經沒有了當年一遍又一遍算優惠,然后定表開搶的熱情,而是選擇了“躺平式”參與。…
証監會發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電子化規范》等五項金融行業標准
  人民網北京6月18日電 (記者王震)據証監會網站消息,近日,証監會發布《証券期貨業結算參與機構編碼》《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電子化規范 第1部分:公告分類及分類標准框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電子化規范 第2部分:定期報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電子化規范 第3部分:臨時報告》《証券期貨業大數據平台性能測試指引》五項金融行業標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証監會介紹,《証券期貨業結算參與機構編碼》標准的實施,通過為証券期貨業結算參與機構分配統一的編碼,可有效降低編碼轉換和適配工作成本,便於機構間以及結算參與機構內部進行數據查詢、統計、分析、挖掘以及數據共享等工作,進一步促進行業數據標准化,支持行業數據治理工作﹔《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電子化規范》行業系列標准的制定實施有利於實現証券業內、挂牌公司之間的信息共享,推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和証券信息服務業規范、有序地發展﹔《証券期貨業大數據平台性能測試指引》的制定,從測試流程、測試方法和測試內容等方面規范了大數據平台性能測試,有效指導各証券期貨業機構開展性能測試工作,提升測試能力,提高測試效率,並基於測試結果客觀評估大數據平台產品性能。…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