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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北京巡游出租車加收1元燃油費

孫杰
2018年07月31日08:33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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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明起巡游出租車加收1元燃油費

從明天開始,乘客再打巡游出租車,發票燃油附加費一欄,就不會顯示“¥0.00”,而要變成“¥1.00”了。記者昨天從市發改委獲悉,經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市巡游出租車(不含電動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這是自2015年1月15日按機制取消燃油附加費后,時隔三年半,本市再次對燃油附加費進行動態調整。

為應對燃油價格變動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2013年,本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價格聽証會聽証,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以3個月為一個周期,周期內油價(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平均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將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隨著近期國內油價緩慢上行,出租車駕駛員支出持續增加。”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油價變動已達到《辦法》規定的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的調整條件。每次1元的燃油附加費,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油價上漲對駕駛員的影響。

按照《辦法》,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起始期油價,將按照2018年8月1日燃油附加費調整日當日油價計算,新的測算周期自2018年8月1日起。

考慮到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直接通過計價器打印到發票上,此次燃油附加費調整需分批對全市6.1萬輛巡游車計價器進行調整,約需1周左右。預計8月8日起,全部巡游出租車完成計價器調整。計價器調整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將並行,已調整計價器的,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按照目前國家相關規定,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游、網絡預約等方式。此次所指的“巡游出租車”,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出租車,打這種車(不含電動車),招手即停或通過互聯網平台預約,都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費。

下一步,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出租車行業管理,規范企業行為,加大對收取燃油附加費的監督檢查力度。價格主管部門也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規收費、搭車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記者 孫杰)

(責編:仝宗莉、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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