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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學員信息電話推銷賺百萬 三個涉案團伙被抓獲

林靖
2018年11月12日07:48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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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盜取學員信息電話推銷賺百萬 三個涉案團伙被抓獲

  原標題:盜取學員信息 電話推銷賺百萬

  本報訊(記者林靖)北京一教育網站遭黑客非法侵入,學員信息被大量盜取,嫌疑人向被盜取個人信息的學員發送短信或撥打電話,嚴重侵犯了學員的個人隱私。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近期嚴打網絡犯罪,加大對黑客類犯罪案件上下游的打擊力度,破獲這起盜取用戶信息非法牟利案,打掉3個團伙,抓獲10名涉案人員,刑事拘留6人。

  北京一家在線教育公司因其創辦的教育網站被非法侵入,於9月5日到海澱分局警務支援大隊反映情況。據該公司稱,教育網站內的會員個人注冊信息等數據被盜取,初步統計約有數萬條信息數據被竊取。

  經分局警務支援大隊接報后經初步了解,該在線教育公司學歷教育的學員信息被大量盜取,嫌疑人向被盜取個人信息的學員發送短信或者撥打電話,不僅侵犯了該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嚴重侵犯了學員的個人隱私,影響惡劣。

  警務支援大隊立即會同甘家口派出所組成專案組進行偵查、取証。通過梳理大量日志,警方發現有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盜取公司員工的管理員權限,並通過該權限下載了大量的學員信息。

  專案組通過對電子証據的分析梳理,基本鎖定涉案嫌疑人員位於哈爾濱、大慶、重慶等地。隨后專案組奔赴三地,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先后查獲王某某、關某某等10人。

  經警方審訊得知,王某某、關某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盜取公司員工高權限,並利用該高權限下載學員信息,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推銷電話的方式開展非法業務,進而牟利百萬元。目前,王某某、關某某等6人被海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人已被檢察院依法批捕。

  警方提醒大家,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刑法第285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J151

(責編:趙爽、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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