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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院對長春兩家制藥企業超10萬瓶狂犬病疫苗不予簽發

2018年11月22日10:12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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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22日電 (朱江)據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網站消息,日前,中檢院對外發布《關於生物制品不予批簽發信息公示表》(以下簡稱“公示表”),公示表顯示,一個產品名稱為“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批簽發量為4.35萬瓶,生產企業為吉林邁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另一個產品名稱為“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 ”,批簽發量為5.72萬瓶,生產廠家為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計10.07萬瓶。

中檢院生物制品不予批簽發信息公示表(簽發日期: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5日)

中檢院網站資料顯示,中檢院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檢驗藥品生物制品質量的法定機構和最高技術仲裁機構,依法承擔實施藥品、生物制品、醫療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實驗動物、包裝材料等多領域產品的審批注冊檢驗、進口檢驗、監督檢驗、安全評價及生物制品批簽發,負責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准物質和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的研究、分發和管理,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工作。

眾所周知,批簽發是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疫苗等生物制品,在上市之前進行的強制性檢驗、審核制度,是對疫苗安全的最后把關﹔而不予簽發意味著該產品無法獲得上市許可。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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