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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交通一卡通“開卡費”去哪兒了?

2018年12月06日13:23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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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手機交通一卡通“開卡費”去哪兒了?

  原標題:手機交通一卡通“開卡費”去哪兒了?

  近來,用手機刷卡乘坐公交、地鐵的人越來越多。但北京市民黃先生對其間產生的一筆收費感到困惑:他通過華為手機開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時,被要求繳納16元的“開卡服務費”,且被告知這筆費用收取后不予退還。

  “為什麼有實物的實體一卡通繳納押金可以退還,無實物的虛擬卡反而要交不可退的服務費?”黃先生提出的疑問,網絡上有不少共鳴。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消費者反映,在使用華為、小米、錘子等安卓系統手機辦理多個城市的交通一卡通時,被收取多少不等的“開卡服務費”且不退還。這筆費用是否應該收取?進了誰的“口袋”?為何不能退?

  收費標准各異

  據了解,虛擬交通一卡通是NFC即“近場通訊技術”在公共交通出行領域的一種應用,因方便攜帶和充值,近年來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備受市民青睞,用戶數迅速增長。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的數據顯示,僅北京一地,用戶量累計達130余萬戶。按照一張卡繳納16元估算,北京虛擬交通一卡通的“開卡服務費”已收取超過2000萬元。

  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卡通公司官網上,對“開卡服務費”的收費依據、標准並未作具體說明。

  記者實測發現,各地“開卡服務費”收取標准各異: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為16元、廣東嶺南通為29元、上海公共交通卡為27元、武漢通為25元……均通過手機移動支付系統直接收取。

  除收費標准不同,“開卡服務費”能否退還,不同城市、不同手機品牌也存在較大差異:使用華為、小米、錘子等安卓系統手機辦理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的手機交通一卡通業務,都申明不予退還﹔使用蘋果手機辦理相關手機交通一卡通時,頁面則明確標示收取的是“可退服務費”。而使用華為手機開通西安“長安通”時,使用須知中載明:“開卡服務費可以退還”。

  此外,當被問及開卡費為何不退時,一些手機廠商在開卡頁面相關通告中解釋稱,“虛擬公交卡屬於異形卡”“公交異形卡不支持退卡,因此不能退服務費”。

  進了誰的口袋說法不一

  用戶繳納的這筆“開卡服務費”究竟去哪兒了?發卡公司、手機廠商、合作商三方說法相互矛盾。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市場公關部工作人員韓女士表示,“開卡費”牽涉多個方面,並非北京一卡通公司收取。至於資金去向,她建議記者咨詢手機廠商。

  華為手機客服稱,手機廠商並沒有收取“開卡費”,這筆費用是由發卡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收取。

  記者在華為手機錢包應用開辦交通卡的“常見問題”一欄中看到,“開通虛擬交通卡是否收費取決於對應卡公司是否收取開卡費用。”小米、錘子等手機廠商在相關通告中也都一致稱,費用由發卡公司收走,與己方無關。

  不過,記者在開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虛擬卡后,發現收款方既不是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也不是華為,而是北京黑狗科技有限公司。記者聯系黑狗科技客服,客服人員表示,黑狗科技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合作方,該公司收取了“開卡服務費”。當記者提出需要發票時,對方卻稱,隻能提供等額充值發票充當“開卡費”發票。黑狗科技給記者開具的發票顯示,銷售方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具體名目為“預付卡銷售、交通卡充值”,金額為20元。

  作為“嶺南通”發卡公司的廣東嶺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用戶的這筆開卡費沒有進入公司“口袋”,而是直接被合作商收取。

  誰是合作商?“嶺南通”告訴記者留意開卡支付頁面顯示的收款方。記者發現,“嶺南通”虛擬卡收款方為廣州盈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記者致電盈通電子科技詢問,公司否認這筆錢進了公司賬戶,但表示可以給記者開相關發票。記者收到的發票顯示:銷售方為“廣州盈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目為“信息技術服務費”,金額為20元。

  應如何應對爭議?

  目前,消費者、企業、專家等對於手機一卡通的“開卡服務費”存在許多不同理解和說法,主要聚焦在“收費標准為何不同?”“收取的費用去哪兒了?”“為什麼蘋果手機可退服務費、安卓系統手機難退服務費”等問題。交通運輸部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關於“一卡通”的問題目前尚存爭議,不便回應。

  北京電子商務法學會會長、中消協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律師說,手機交通一卡通提供的是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是建立在公共資源投入基礎上的,相關收費的依據、標准等情況應透明公開,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盈通電子科技和黑狗科技均稱該筆費用的名目為“技術服務費”。但是,業內有專家對此持有異議。

  “沒有另外收錢的道理,即便有一點點成本,也已包含在消費者購買手機的價格中。”國家電磁輻射控制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電子科技大學教授陸海鵬說,當前,我國每部手機中NFC核心材料相關成本約在一兩元左右。

  國家物聯網基礎標准工作組總體組原組長、物聯網參考架構國際標准主編輯沈杰認為,各地“虛擬交通一卡通”技術的應用,並不會顯著增加原先公交基礎設施技術改造的投入成本,沒有單獨收費的必要。

  (據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

(責編:趙爽、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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