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委托的生產商回收過期蜂蜜倒入“原料庫” 同仁堂蜂業道歉 網店將無條件退款
大興食藥對北京同仁堂蜂業展開調查

本報微博平台第一時間持續跟進“同仁堂過期蜂蜜”事件
昨日,媒體曝光了同仁堂蜂蜜生產商江蘇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將回收的過期蜂蜜倒入“原料庫”。對此,同仁堂昨天早晨發布聲明稱相關產品已全部封存。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北京市大興區食藥監管部門已前往北京委托方、即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開展調查,如發現北京企業從事或參與相關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過期食品回收后又回到生產環節,這引發了消費者對於過期食品處理的擔憂。過期食品是如何處理的呢?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過期食品下架后,主要靠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自覺”處理。不少商家表示,會先通過促銷減少過期損失,如仍過期則會退貨給廠家或者自行銷毀。
事件回顧
回收過期蜂蜜撕標簽
“倒蜜”后送入原料庫
12月15日晚,江蘇電視台城市頻道《零距離》節目播出了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委托生產商——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回收過期蜂蜜,撕標簽,“倒蜜”后送入原料庫的報道。一時間,老字號“同仁堂”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在“零距離”的播出視頻中,知情人爆料,知名品牌北京同仁堂蜂蜜的生產企業將大量過期、臨近過期的蜂蜜回收回來。對於這種回收行為,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工人表示是“退給蜂農養蜜蜂使用”。然而記者發現,回收來的蜂蜜被工人撕掉標簽后,一瓶瓶地擠入大桶,然后貼著“倒蜜”字樣的過期蜂蜜桶被送入工廠的原料庫。畫面展示了蜂蜜的日期為2016年和2017年。
據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管局食品科科長李清華介紹,該企業處置這些不合格產品確實是不規范的。該局表示,他們已經發現該企業多次類似的操作。通過重點監控,還發現該企業存在篡改同仁堂蜂蜜生產日期的行為,2018年3月的生產日期更換成了2018年6月的生產日期。目前,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管局正在對過期蜂蜜的去向和用途進行進一步調查。
事件進展
大興食藥對同仁堂蜂業展開調查
同仁堂蜂業的注冊地為本市大興區。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本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了解到,針對媒體報道的鹽城金蜂公司涉嫌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為北京企業代加工蜂蜜及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問題,大興區食藥監管部門已前往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開展調查。如發現北京企業從事或參與相關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委托企業要對其委托生產的食品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珍惜品牌榮譽,對消費者負責。
北京市金朔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學明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禁止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違反規定,則面臨被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物品的處罰。此外,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証。
網店稱買家可無條件退款
北青報記者昨天從同仁堂蜂業蜂益堂天貓官方旗艦店了解到,店方表示事情還在調查中,如果消費者對該店鋪中已售的蜂蜜產品質量有異議,可以選擇無條件退款,損失由該公司承擔。
目前同仁堂蜂業蜂益堂天貓官方店在售的將近40款蜂蜜中包括洋槐蜜、枸杞蜜、百花蜜、五味子蜂蜜、椴樹蜜、黨參蜂蜜等多個品種,其中大部分蜂蜜保質期是18個月,並且是委托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
該店客服人員除了向淘寶顧客提供官方聲明以外,還稱他們的蜂蜜沒有質量問題,特請消費者理性選擇。“問題批次的產品並沒有流入市場,如果退貨的話,需要把蜂蜜寄回江蘇省鹽城市,運費由我們承擔。”對於該品牌蜂蜜的相關檢測報告,該店客服人員稱不針對個人提供,需要聯系天貓客服索取。
此外,同仁堂集團旗下同樣出品蜂蜜的另一家公司同仁堂健康旗艦店客服人員則緊急撇清關系,客服人員表示:“新聞報道的是同仁堂蜂業集團的問題,與我們同仁堂健康集團的蜂蜜沒有任何關系。同仁堂健康蜂蜜有嚴格的質量檢驗和品控,二者生產企業、地址和瓶子外形都不一樣。”該客服透露,同仁堂集團高度重視此事,已啟動調查工作,涉事公司也對初步調查情況發出致歉聲明。
同仁堂蜂業致歉:已封存相關產品
昨日,針對這一蜂蜜事件,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發表聲明表示,相關產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場,向所有消費者鄭重致歉。同仁堂蜂業表示,經初步調查,由於公司現場監管不到位,存在對清理出的蜂蜜未明確標識的問題,但尚未發現這些蜂蜜進入生產用原料庫的情形,對此同仁堂蜂業將進一步深入調查核實。
對於報道中提及的更改標簽日期的行為,經初步調查,由於2018年年初工廠搬遷,在不同生產地址的標簽轉換時,對標簽的管理和使用出現差錯。所涉產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場,會在監管部門的監督下依法處理。目前,同仁堂蜂業已通知鹽城金蜂在調查期間暫停其受托加工生產活動,對所涉物料全部進行封存,並將全力配合上級公司和政府監管部門開展調查。
馬上就訪
過期食品商家如何處理?
這次“過期蜂蜜”事件讓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又一次進入公眾視野:那就是商家的過期食品該如何處理?
關於超市該如何處理過期或臨期商品,北青報記者走訪了本市的幾家超市發現,在過期前進行促銷是食品經營企業的普遍做法。京客隆便利店告訴北青報記者,對於普通食品,在保質期還有1/3的時候,就會進行促銷。
北京利民恆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莉華告訴北青報記者,在食品進入商超前,廠家和超市都會進行事先約定,如商品保質期已過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時,就開始進行促銷,減少過期的損失。
沃爾瑪相關負責人表示,商品下架后進行徹底銷毀和登記。“一種是臨期商品直接退回廠家,由廠家進行處理﹔另外一種情況是在超市徹底銷毀,像標簽這類的包裝都會搗爛銷毀”。
對於過期食品的處理,有哪些法律要求以及如何監管呢?2015年9月起實施的《食品召回管理辦法》中指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置措施,明確了食品生產經營者“銷毀不安全食品”的責任。
“多數企業都知道不能銷售過期食品,在消費者和政府部門的監督下,基本上不存在故意銷售過期食品的。但是過期食品下架后,如何處理和監管,這塊怎麼樣形成一個閉環,是目前需要關注的。”一位食品安全監管的業內人士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基層食藥部門會對超市等食品經營企業提出過期食品處理規范的要求,例如退回廠家的,要留下憑証,確保有記錄可循,如果是自行銷毀,則應注意把食品進行破壞后再進行廢棄,避免出現被人拿走再流入市場的,同時需要拍照留存。
本組文/本報記者 李佳 王薇 張小妹
圖片為網絡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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