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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發布1萬元懸賞公告找“老賴”

劉蘇雅
2018年12月27日08:23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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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法院發布1萬元懸賞公告找“老賴”

  原標題:法院發布1萬元懸賞公告找“老賴”

  本報訊(記者劉蘇雅)在法院執行工作中,查人找物是最困難的一環。為了發動社會力量,豐台法院與保險公司共同建立了執行懸賞保險機制。今天上午,彭女士(化名)在豐台法院與保險公司簽署了執行懸賞保險單。審核后,法院將發布1萬元的懸賞公告,如果有人找到了“老賴”本人或幫助法院查扣了其名下財產,便可以將這1萬元收入囊中。

  2014年,彭女士通過房產中介與李娜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了10萬元定金及首筆55萬元的房款。事實上,李娜出售的房屋在其母親名下並已經設立了抵押,但彭女士對此並不知情。為了讓她們放心支付房款,李娜還將房屋鑰匙提前交付。但事實上,由於房屋上存在多次抵押,彭女士一家裝修入住后僅幾個月,房子就被貸款公司收回。

  彭女士的官司打了一年多,2015年勝訴后,李娜雖然嘴上承諾還款,但隻償還了17萬元,在今年年初之后就再也聯系不上。在了解到豐台法院提供的執行保險懸賞機制后,彭女士毫不猶豫地表示了同意。

  豐台法院執行三庭庭長郭威介紹,申請執行人在與保險公司簽訂執行懸賞保險合同后,法院、保險公司便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平台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尋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下落。如果舉報人提供了相關線索且經法院核實有效、執行到位后,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懸賞金。

  “這事兒拖了1700多天,我們就想盡快把這事兒解決了。”彭女士說,目前不算本金,李娜僅遲延履行的利息就已累計達80萬元。

  今天上午,彭女士與中國人保財險北京市分公司簽訂了保單,以1000元投保,審核后,法院將發布金額為1萬元的懸賞公告。如果有線索,保險公司會將1萬元支付給舉報人作為獎金。據悉,這是豐台法院簽署的首份執行懸賞保險單。

  豐台法院副院長崔秀春告訴記者,找不到被執行財產會導致案件進入執行不能,縱然有再多強制執行措施,都沒有用武之地。而執行懸賞保險能夠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同時能夠提高懸賞金的賠付保障。崔秀春表示,還可以將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執行懸賞保險中支付的部分保費注入到執行救助工作中。豐台法院供圖 J244

(責編:趙爽、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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