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半年度稅務部門“放管服”改革“成績單”
創新執法方式 “首違不罰”制度讓稅收監管有力度更有溫度
“有了這次‘首違不罰’的經歷,公司在今后一定按時申報納稅。”日前,在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東聯稅務分局,銅陵市雙源衛生用品有限公司的財務沈慧琴對辦稅人員說。
據了解,該公司財務人員收到稅務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便趕到東聯稅務分局進行處理。稅務人員告訴沈慧琴,企業逾期申報屬於首次違法,且情節輕微,如在限期內改正,符合“首違不罰”的條件,可以不予行政處罰,且不會影響該企業的納稅信用。在納稅人完成補充申報后,稅務人員按照規范征管流程在系統內作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
當前,由於一些企業經營者並非財務出身,一旦財務人員或者外包機構出現工作疏漏,企業受到稅務行政處罰,不僅需要繳納罰款,還會將處罰記錄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影響納稅信用等級,對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亦會產生不良影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務院常務會有關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如何理解“首違不罰”?稅務部門在稅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制度,對於首次發生稅務部門“首違不罰”事項清單中所列事項且危害后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任榮發表示,《意見》落實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不僅專門對大力推行優質高效智能稅費服務作出部署,而且強調寓執法、監管於服務之中,把服務理念有機融入稅收征管各個環節。“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的精確度,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在稅務監管領域建立健全納稅繳費信用評價體系,讓守信者健步陽光道,失信者要過獨木橋。”任榮發說。
推行“首違不罰”制度,體現了稅務部門包容審慎的執法理念。其根本旨在創新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為市場主體發展提供支持。《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實施以來,各地稅務部門積極落實“首違不罰”制度,為市場主體發展贏得更多空間。
在四川省,稅務部門將“首違不罰”作為優化執法方式、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舉措,在具體執法過程中,積極運用說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促進稅法遵從。
“納稅信用是企業的生命線,如果因為違法行為受到處罰,公司的貸款也會受到影響,‘首違不罰’體現了稅務部門對我們的信任。”湖南康正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財務人員牛女士表示。
“實際上,大多數的違法行為都是因為納稅人不太了解政策而導致的無心之過。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通過教育輔導等非強制手段來積極引導,不斷增強稅企互信,和諧征納關系。”國家稅務總局汨羅市稅務局第一稅務所所長周建軍介紹說。
“‘首違不罰’制度減輕了企業生產經營壓力,規范稅務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體現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增進了征納雙方相互理解,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國家稅務總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稅源管理股負責人李培國表示。
業界專家認為,“首違不罰”是一項有益的制度創新。不知曉政策細節和疏忽大意是很多中小企業和初次納稅人首次納稅違法的原因。“首違不罰”制度有利於提升執法效率,降低遵從成本,促進稅收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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