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為主 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
2021年07月03日07:57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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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朱開雲)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意見》要求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意見》提出以下支持政策。一是進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可將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面積佔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二是簡化審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可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由相關部門辦理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等手續。三是給予中央補助資金支持。四是降低稅費負擔並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五是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
(責編:王震、連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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