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專家把脈中國水資源“家底” 華北平原最“干渴”
【生態觀察】
從構建新發展格局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再到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都離不開“水”的有力支撐。然而,我國水資源“家底”並不富裕且分布不均。是約束區域人口與經濟發展規模,還是設法增加水資源供給?如何理解水資源空間均衡的深刻內涵和核心要義?在落實空間均衡的背景下,又該如何認識並推動調水工程?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邀請不同領域的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和解讀。
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華北平原最“干渴”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介紹,我國水資源分布南方多、北方少,山區多、平原少,與人口、經濟、耕地、能源等經濟社會要素布局不相匹配。“比如,長江流域以北的廣大地區,國土面積佔全國的64%,人口佔46%,耕地面積佔60%,GDP總量佔44%,但水資源量僅佔全國的19%。特別是京津冀所在的海河流域,是我國水資源供需矛盾最為突出的地方。”
以人均水資源量來計算,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亦楠也認為,我國最“干渴”的地區並非沙漠廣布的西北,而是華北平原——“京津冀地區的人均水資源量甚至比以色列還要低得多”。
水資源分布失衡、供需矛盾突出的現狀,既與自然地理條件有關,也與人為因素有關。
作為世界上中低緯度降水和河川徑流年內集中程度高、年際變化較大的國家之一,我國大部分地區降水和水資源的年內分配不均。“全年降水量、河川徑流量的60%∼80%集中在汛期,一些地區年徑流往往由幾次甚至一次降水過程形成﹔同時,降水和徑流的年際變化十分顯著,南方地區最大和最小年降水量一般相差2∼4倍,北方地區一般相差3∼6倍,而河川徑流量最大和最小年份可相差10∼15倍以上,部分地區甚至超過20倍。水資源量顯著的年際變化以及年內高度集中的特點,導致天然來水過程與用水需水過程不相匹配,很多地區出現旱澇急轉,給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帶來較大難度。”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李原園指出。
根據觀測資料及模型預測分析,中國工程院院士張建雲認為未來我國北方地區水資源衰減態勢可能會進一步持續,而隨著極端干旱事件的增加,一些傳統意義上不缺水的地區也可能面臨較大的水資源供給壓力。“在氣候變化背景下,西南、西北等江河源頭區冰凍圈水資源涵養能力下降,過去50年青藏高原及其相鄰地區的冰川面積退縮了15%,多年凍土面積減少了16%,青藏高原湖泊面積從4萬平方公裡增加到近5萬平方公裡。這些變化正引起‘亞洲水塔’的失衡,對我國水資源將產生深遠影響。”
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穎秋看來,除了水資源本身條件外,一些地區缺水是由於“產業結構和發展布局不合理、用水定額管控不力、用水浪費等”,使區域需水量、用水量大幅度增長,導致水資源超載、水環境超載,出現水安全保障短板。
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城鎮化對水資源的壓力。“20世紀80年代初,全國人口城鎮化率僅30%,2019年已達到60.6%。隨著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人口和經濟要素進一步向城市集聚,城市群特別是中心城市的水資源保障問題將日益突出。”張建雲指出。
“以水定需”,推動水資源“空間均衡”
業界專家認為,在水資源領域,“空間均衡”就是要實現水資源與人口經濟社會發展相均衡,核心則是要堅持“以水定需”,根據可開發利用的水資源量,合理確定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和規模。為此,一方面要提出城市建設、人口集聚、土地開發、產業發展頂層設計的約束控制指導線,倒逼發展規模、發展結構、發展布局優化,確保經濟社會發展不超出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的承載能力﹔另一方面,要保障剛性需求,確保城市群發展、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國家和區域發展的重大戰略,在充分節水的前提下,興建必要的水利工程,加強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科學調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剛性合理需求。
“水資源承載力與壓力是動態的,一定要用發展的、動態的觀點認識空間均衡。”張建雲強調,隨著氣候地理、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條件不斷演化,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方式不斷變化,水資源承載力與壓力的均衡狀態也將隨之變化,需要動態適應以實現新的空間均衡。
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提出,“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在張建雲看來,過去幾十年,我國解決水資源供需不平衡的主導思想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盡可能增加供給,“事實証明,這種模式導致水資源的過度開發和粗放利用,往往造成新的用水矛盾,也是不可持續的,因此要轉變思路,強化水資源的約束作用”。
“‘以水定需’是我國治水理念的重大變革,落實‘以水定需’體現了節水優先的原則。為此,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水、哪些水可以利用,進而搞清楚發展對水的需求是什麼,對於合理、剛性的需求予以保証,對於不合理的需求予以遏制。”王浩指出。
“參照國際經驗,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用水需求的峰值並未到來,未來10∼20年經濟社會發展與用水總量之間的矛盾將比現在更尖銳。”王亦楠提出,無論是水資源較為豐富的國家還是相對缺乏的國家,總用水量均經歷了“庫茲涅茨曲線”變化過程,達到用水峰值時的人均GDP基本處於15000∼20000美元(按購買力平價計),且產業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共性,即農業比重降為5%左右,工業為30%∼40%,第三產業在60%以上。“我國目前人均GDP和產業結構與此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更應發揮水資源最大剛性約束作用,一方面要在現有水資源條件下,嚴格控制水資源超載區的城市規模、產業規模和灌溉規模,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推廣先進的節水技術等﹔另一方面要把盡快提高可利用的水資源總量作為重中之重、當務之急,也就是說不僅要強調節水優先,更要充分估計我國已經異常嚴峻的水資源短缺形勢,及早部署水資源的‘開源’。”
跨流域調水,科學引領再出發
水資源與經濟社會用水需求的不均衡性客觀存在,而人類社會的發展又對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大大促進了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規劃與建設。調水工程是指將水資源從水量相對豐富的流域輸送到較為緊缺的流域,是調劑不同流域水量豐枯盈虧、緩解乃至解決缺水地區水資源問題的重要途徑。
為了擺脫水荒困境,世界上很多國家採取了跨流域調水的辦法來改變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不均衡。“總體來看,全世界主要調水工程都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對工程所涉區域地方經濟、地理環境、人文環境以及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影響,都可以通過採取各種措施予以減緩。”王浩表示。
張建雲認為,調水為缺水地區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既緩解了地區水資源短缺的危機,也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社會效益和戰略意義,但調水工程涉及不同流域間水資源的再分配,也打破了原有水資源分布和開發利用格局。“首先,調水工程會導致流域、地區之間在用水權益上的沖突與矛盾﹔其次,導致流域水文過程及生態環境系統的改變,有些影響甚至不可逆轉或無法彌補,因此如何預見和降低調水工程的生態環境后效性影響十分重要﹔最后,調水工程將不同流域‘連’在一起,涉及范圍廣,結構復雜,安全經濟運行的難度更高,加劇了水資源系統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建設了一批調水工程,目前已有130余項已建在建重要調水工程,跨水資源一級區跨流域年度調水量約為200億立方米。2020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部署五大類150項重大水利工程,其中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達26項。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則明確,“十四五”時期將推進國家水網、重大引調水等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如何更科學地推進這些調水工程?王浩指出,工程規劃和建設必須嚴格遵循“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基本原則。其中,“確有需要”是前提基礎,隻有在深度節水等措施無法支撐的條件下,才考慮新的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生態安全”是控制條件,每項工程都要經過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包括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對生態有影響的項目要調整優化,生態代價大的項目堅決不能上馬﹔“可以持續”是判斷標准,重大調水工程必須確保水價和運行管理體系可以持續地發揮長遠效益。
雖然調水工程可以解決地區水安全保障問題,但業界專家也再三強調,絕對不可將興建調水工程視為唯一的有效途徑,要堅持以水定城、定地、定人、定產,走協調發展之路,通過法規確立調水工程建設的剛性約束機制。“比如,水資源短缺地區如果計劃跨流域調水,需具備以下條件:人口、城鎮、產業發展格局基本合理,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減少水需求量的空間有限﹔已基本實現全面節水,用水定額接近或達到節約用水定額水平﹔國家或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布局中的重要區位﹔區域賦存國家發展需要開發的重要礦產資源等。”劉穎秋列舉道。
(本報記者 袁於飛 本報通訊員 安天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