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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惠制”對我國出口影響有限

顧陽
2021年11月12日08:43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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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取消“普惠制”對我國出口影響有限

普惠制與最惠國待遇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有關國家對中國取消普惠制待遇,說明中國經濟獲得了歷史性崛起,但是從某些具體指標看,中國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出口企業應借勢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向創新和效率要發展,從根本上增強自身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實力。

第四屆進博會完美收官,讓中國擴大開放的步伐更加自信篤定。然而,近日朋友圈裡的一則消息,卻讓很多人“大吃一驚”。

消息說,從12月1日起,歐盟成員國、加拿大、英國等32個國家將取消對中國的“貿易普惠制待遇”。對此,有人說,取消普惠制意味著關稅上調,新一輪貿易摩擦風雨欲來,也有人認為,這相當於在一夜之間把中國拉回到入世之前。

筆者就此查閱了海關總署公報,發現確有“自12月起不再簽發對輸往歐盟、英國等地‘普惠制原產地証書’”的表述,這從側面証實了上述消息的真實性。不過,因為對國際經貿規則的不熟悉,不少人在轉發消息時混淆了“普惠制待遇”與“最惠國待遇”的概念,引發了不必要的猜測。

事實上,普惠制與最惠國待遇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普惠制,顧名思義就是普遍優惠制度,是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一種非歧視、非互惠的關稅制度。因為它是發達國家單向給予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一項優惠,發達國家是可以單方面取消的﹔最惠國待遇則是國與國之間貿易條約和協定的法律待遇條款,是彼此之間相互給予的優惠,單方面取消是違約行為。此外,普惠制主要針對進出口貿易,而最惠國待遇包括締約國雙方在通商、航海、關稅、法律地位等多方面的優惠、特權或豁免待遇,它比普惠制的適用范圍更加廣泛。

現實中,發達國家之所以對發展中國家設置普惠制待遇,主要目的在於擴大發展中國家產品對發達國家的出口。而通過擴大出口,發展中國家可以獲得外匯收入、提升工業化水平,繼而促進自身經濟發展。這個“看起來很美”的事,其實在根本上仍擺脫不了利益這個關鍵詞,也正是因為關稅低甚至零關稅,發達國家可以用低價從發展中國家買到它們需要的大宗商品。說到底,普惠制要實現的就是“發展中國家要發展,發達國家要利潤”,如果發達國家想要的利潤降低到一定程度甚至是沒有了,它們自然就會取消普惠制待遇。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何上述國家要取消對中國的普惠制待遇了。今年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周年,入世20年來,中國對外貿易已成為推動世界貿易增長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中國制造”在國際市場上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與認可,中國產品的競爭力較20年前已有大幅提升。正如專家所喻,普惠制的取消,標志著中國在世界貿易的趕考中“畢業”了。

當前,中國經濟雖然獲得了歷史性崛起,但在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的耀眼標簽下,我們仍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從人均GDP、產業結構、就業結構、創新能力、發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等具體指標看,中國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需要指出的是,普惠制待遇取消會對一些企業出口帶來不利影響,但總體看影響較為有限。一個最有說服力的例子就是中美貿易摩擦,盡管貿易摩擦持續多年,但並未影響中美之間貿易額的快速增長。不過,對於相關外貿企業來說,短期內,要充分利用我國自貿區建設的成果,把訂單轉移到與我國簽署雙邊、多邊自貿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以應對出口沖擊﹔長期看,出口企業應借勢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向創新和效率要發展,從根本上增強自身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實力。

好消息是,作為全球人口最多、規模最大、最具發展潛力的自貿協定,《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將於明年初正式生效。廣大外貿企業在積極應對普惠制取消的同時,不妨在如何找准RCEP市場機遇上多一點關注,以便更好地搭乘RCEP快車。

(責編:羅知之、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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