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生態環境部: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 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2022年05月25日10:17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5月25日電 (記者王仁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行動方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據介紹,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政策標准體系建設,實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印發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切實履行有關國際環境公約,加強化學物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積累了經驗。

“同時應該看到,新污染物治理難度大、技術復雜程度高,我國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礎薄弱,對標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要求,在法律法規、管理體制、科技支撐、資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著力解決。”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行動方案》堅持精准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提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的目標任務,有利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廣度,對於加快補齊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該負責人表示,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其來源比較廣泛,危害比較嚴重,環境風險比較隱蔽,治理難度比較大。針對這些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學、依法治污,採取“篩、評、控”和“禁、減、治”的總體工作思路。即:通過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精准篩評出需要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學制定並依法實施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包括對生產使用的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

按照上述工作思路,《行動方案》提出四個方面的主要治理任務:

一是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建立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制度、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制度和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動態制定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和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開展管控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二是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從源頭防范具有不合理環境風險的新化學物質在我國生產或使用。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三是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規范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強化農藥使用管理。

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強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

此外,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較晚,工作基礎相對比較薄弱,需要打基礎、建體系、強能力。對此,《行動方案》從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完善相關技術標准體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加大科技支撐力度等做出了一系列工作安排,增強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在保障《行動方案》落實方面,該負責人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在管理、執法、資金、宣傳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

為確保新污染物治理各項行動舉措落地見效,《行動方案》要求,堅持黨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的組織領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分工協作,2025年對本行動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將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強化監管執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責編:王仁宏、高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