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 濕地保護潤澤美麗中國
陝西渭河濕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供圖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與森林、海洋並稱為全球三大自然生態系統,在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固碳、維護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
2021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以下簡稱“濕地保護法”)正式公布,並確定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將引領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開啟保護工作的新篇章。
我國濕地保護取得顯著成效
海南濕地“精靈”澤鷸。盧剛攝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強化濕地保護,國家和省級層面累計建立97項濕地相關制度,初步形成了濕地保護政策制度體系,開啟全面保護濕地新階段。“國土三調”首次設立了“濕地”一級地類,濕地生態功能更加凸顯。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最新統計顯示,我國濕地總面積8億畝以上,濕地類型包括紅樹林、森林沼澤、沿海灘涂、內陸灘涂等,分布有濕地植物2315種,濕地鳥類327種。全國有64處國際重要濕地,建立了602處濕地自然保護區,1600余處濕地公園,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副司長鮑達明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國家積極加大濕地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安排中央資金169億元,實施濕地保護項目3400多個,新增和修復濕地面積80余萬公頃,鳥類損失農作物補償面積超過100萬公頃。實現內地國際重要濕地監測全覆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總體穩定良好,退化濕地生態狀況明顯改善,基層濕地保護管理能力得到進一步強化,各地開展濕地保護的積極性顯著提高。
引領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
濕地保護法的出台有何重大意義?“濕地保護法的出台,是推進新時代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鮑達明談到,濕地保護法的出台,是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為全社會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了法律遵循。濕地保護法確立了“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的原則,建立了覆蓋全面、體系協調、功能完備的濕地保護法律制度,引領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
濕地保護法的出台,是健全完善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森林、草原、荒漠、濕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我國已有森林法、草原法和防沙治沙法等專門法律。濕地保護法的出台,填補了我國生態系統立法空白,進一步豐富完善了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湖北武漢東湖國家濕地公園。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供圖
今年是我國加入《濕地公約》30周年,《濕地公約》第14屆締約方大會將於今年11月在武漢舉行。經過近50年發展歷程,《濕地公約》內涵由最初專注水禽棲息地和遷徙水鳥的保護,逐步演變為濕地生態系統整體保護。
“實施好濕地保護法,對於我國全面履行《濕地公約》,參與和引領國際濕地保護,彰顯中國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鮑達明說。
以法治“保駕抗航” 推動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
濕地保護法是我國林草法治建設的一座裡程碑,為濕地保護指明新方向。
如何以濕地保護法實施為契機,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鮑達明表示,一是全面保護濕地,以“國土三調”成果為基礎,科學確定濕地管控目標,確保濕地總量穩定。科學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優化濕地保護體系空間布局,加強高生態價值濕地保護,逐步提高濕地保護率,形成覆蓋面廣、連通性強、分級管理的濕地保護體系。強化江河源頭、上中游濕地和泥炭地整體保護,減輕人為干擾。加強江河下游及河口濕地保護,改善濕地生態狀況,維護生物多樣性。
二是修復退化濕地,採取近自然措施,增強濕地生態系統自然修復能力,重點開展生態功能嚴重退化濕地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加強重大戰略區域濕地保護和修復,實施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
三是加強濕地管理,建立完善濕地保護部門協作機制,形成合力共同保護濕地。完善濕地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濕地分級管理制度,發布重要濕地名錄,制定分級管理措施。開展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的生態狀況、治理成效等專題監測。
濕地保護,任重道遠。“隨著濕地保護法制定實施,我國濕地保護將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鮑達明表示,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國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5%,恢復濕地100萬畝,營造紅樹林 13.57萬畝,修復紅樹林14.62萬畝。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