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自立自強 科技政策該如何發力
——專家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的科技元素
12月15日—16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京舉行,分析了當前經濟形勢,並對2023年經濟工作作出部署。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科技的要求一言蔽之,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強。”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丁明磊說,我們需要從國家強盛的歷史邏輯、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邏輯、外部發展環境的倒逼邏輯來理解這一要義。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肖尤丹19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加突出科技政策在宏觀經濟政策體系中的關鍵地位,更加明確科技政策支撐服務自立自強的目標方向,並強化科技政策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社會政策等協調配合、共同發力。
“與去年強調‘科技政策要扎實落地’,重在制度實施不同,今年經濟工作會議在科技政策方面強化主動布局、積極調控,突出以科技政策作為切入點開新局、蘊新機。”肖尤丹說。
“自立自強”有何衡量標准
此前,我國強調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如何理解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強,自立自強又有什麼衡量標准?
在丁明磊看來,新發展格局下的自立自強要以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擁有強大的科學技術原創能力,可持續產出重大原創科學思想和科技成果,優質創新要素高度集聚、創新人才層出不窮,社會充滿創新活力為標志,以堅持自主創新與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合作的辯証統一為特征。
“當前我國科技政策要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需求,強化科技創新的基礎性和自主性。”丁明磊解釋說,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強,重點布局由點到線到面,依次為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全鏈條—教育和人才,進而走出一條從人才強、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的發展道路。
“更加強調科技政策的三個統籌”
針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於科技的新提法新要求,肖尤丹將其歸結為“特別強調科技政策的三個統籌要求,其本質是在科技發展中統籌協調不同政策要素、作用機制和政策工具。”這三個統籌分別為:統籌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為科技政策的首要任務,統籌發揮政府與市場作用作為科技政策實施的關鍵,統籌自主培養與人才引進作為科技政策的新重點。
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將教育、科技、人才進行統籌部署,強調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
“此次會議是進一步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相關要求。我國的科技政策必須將科技與教育緊密結合,也應涵蓋更具競爭力的人才政策。”丁明磊認為,當務之急是從改變教育和人才培養方式入手,強調把創新思維貫穿於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加強科教、產教結合培養人才,並能形成更好的人才制度優勢,在世界范圍吸引聚集頂尖科技人才。
此次會議特別提到“布局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丁明磊說,通過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突破“卡脖子”技術,實現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
“這是對此前我國相關科技規劃要求的進一步落地。”肖尤丹介紹,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領域,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在體制機制方面,此次會議亦有要求:完善新型舉國體制,發揮好政府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的組織作用,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這意味著,我們要通過不斷發展完善新型舉國體制,重塑科技創新全鏈條。”丁明磊指出,要把政府、市場、社會力量有機結合起來,科學統籌、集中力量、優化機制、協同攻關,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提升體系化能力和重點突破能力,不斷完善高效、協同、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
“對政府而言,要發揮好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的組織作用,加強有組織科研,構建協同攻關的組織運行機制,加強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向體制化、體系化、協同化方向發展。”丁明磊表示,聚焦不斷強化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科技政策制定必須緊緊圍繞培育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這一目標,強化市場在企業創新競爭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發展高效強大的共性技術供給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全面鏈接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為自立自強提供強大內核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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