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共召回新能源汽車121.2萬輛
人民網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楊曦)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強化召回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安全。同時針對技術發展新趨勢,出台多項政策,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倡導最佳安全設計實踐,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截至2022年底,我國已累計召回汽車9578.7萬輛、消費品9023.8萬件。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和《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通報2022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有關情況。其中,新能源汽車召回數量創歷史新高,全年共實施新能源汽車召回47次,涉及車輛121.2 萬輛。
2022年實施汽車、消費品等安全召回情況
——實施汽車安全召回次數同比降低12.4%
2022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04次,涉及車輛448.8萬輛,分別比上年降低12.4%和48.6% 。受市場監管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召回26次,涉及車輛 175.9萬輛,佔全年召回總數量的39.2%。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增加,新能源汽車召回數量創歷史新高,全年共實施新能源汽車召回47次,涉及車輛121.2 萬輛, 佔全年召回總數量的27.0%,同比增長31.5%。遠程升級(OTA)逐漸成為車輛安全改進的重要方式,實施OTA召回17次,涉及車輛88.7萬輛,佔全年召回總數量的19.8%。截至2022年年底,我國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2628次,涉及車輛9578.7萬輛。
從缺陷線索看,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消費者提供的汽車缺陷線索報告35896例,涉及發動機總成(佔30.7%) 、電氣設備(佔23.3%) 、車身(佔18.1%) 、傳動系(佔12.5%)等。其中,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4300例,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佔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的41.9%。
從缺陷涉及的總成看,電子電器和傳動系統是主要缺陷產生部件,佔總召回數量的67.1%。涉及發動機問題的召回明顯偏少,佔比較上年減少33.8%。因電子電器缺陷實施召回54次,涉及車輛219.1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48.8%﹔因傳動系統缺陷實施召回15次,涉及車輛82.2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18.3%﹔因制動系缺陷實施召回16次,涉及車輛48.5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10.8% 。
從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05次,涉及車輛172.8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38.5%,較上年增加23.1%﹔因設計原因召回95次,涉及車輛275.7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61.4%﹔因標識原因召回5次,涉及車輛0.3萬輛,佔總召回數量的 0.1%。
——實施消費品安全召回次數同比增長25.7%
2022年,我國共實施消費品召回690次,涉及產品996.6萬件,分別比上年增長 25.7%和37.7% 。受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影響召回次數為649次,涉及產品344.3萬件,分別佔召回總次數和召回總數量的94.1%和34.5%,缺陷調查仍是推動消費品企業實施召回的主要方式。截至2022年年底,累計實施消費品召回4114次,涉及產品9023.8萬件。
從缺陷線索看,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消費品缺陷線索報告15230例,涉及電子電器(佔83.8%)、日用紡織品和服裝(佔7.8%)、其他交通運輸設備(佔4.2%)等產品,問題主要涉及部分電子產品過熱、充電故障、電池鼓包,部分智能家電產品屏幕顯示異常、生物識別功能異常,部分家居產品化學元素超標、有害物質泄漏等。
從產品類別看,2022年召回數量較多的是家用日用品召回50次,涉及產品642.6萬件,佔召回總數量的64.5%﹔電子電器召回149次,涉及產品112.6萬件,佔召回總數量的11.3%﹔兒童用品召回208次,涉及產品97.8萬件,佔召回總數量的9.8%﹔食品相關產品召回105次,涉及產品91.8萬件,佔召回總數量的9.2%。
從缺陷原因看,2022年因產品設計問題召回106次,涉及產品82.2萬件﹔因制造問題召回537次,涉及產品905.9萬件﹔因標識問題召回47次,涉及產品8.5萬件。
從缺陷類型看,因標准符合性問題召回674次,涉及產品331.2萬件,分別佔召回總次數和召回總數量的97.7%和33.2%,標准符合性問題仍是消費品召回的主要原因。家用日用品、電子電器、兒童用品分列召回數量的前三位,應當引起生產企業關注。
——推動機動車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軌
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與生態環境部密切合作,加強排放信息的互通與共享,建立聯合技術會商機制,推動機動車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軌。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收集排放危害相關線索1662條,聯合組織專家技術會商3次,啟動相關案件調查4例,督促生產者實施排放召回11次,涉及車輛4634輛。截至2022年年底,我國實施排放召回車輛已達146.3萬輛。
2023年將持續深化召回工作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將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質量強國決策部署和 “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目標任務,持續深化召回工作:
一是深化產品安全監管創新。穩步推進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制度,確保創新制度安全、適度、可控。深化智能汽車OTA安全評估,推動企業不斷改進產品設計、制造,降低產品安全風險,結合物聯網技術帶來的產品安全新問題,探索物聯網產品安全監管新模式。
二是加強汽車產品召回監管。圍繞大中型客貨車、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等,加大缺陷調查力度,督促生產企業切實履行產品安全主體責任,守住產品安全底線。強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事故報告制度落實,加大新能源汽車產品事故調查力度。會同生態環境部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案件調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三是完善消費品召回管理運行機制。加強對全國消費品召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提升召回管理能力,加大各地消費品召回管理協同力度。加強消費品召回重點監控,實施重點管理。加強網上銷售消費品召回管理,深入推進電商平台安全與召回共治合作。
四是加強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加強產品傷害統計分析和安全評估。提高汽車、消費品危害識別和實驗驗証能力,強化產品缺陷與失效分析。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新技術安全分析方法研究。建立機動車排放召回信息系統,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
五是優化召回與質量提升聯動機制。聯合行業協會、企業開展“實施一個召回、提升一個產業”工程,推動相關行業整體質量水平改進和提升。針對企業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問題,提升缺陷分析和識別能力,加強產品安全測試,促進汽車、消費品產業鏈質量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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