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証合一”改革
人民網北京5月13日電 (歐陽易佳)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証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採取9方面措施繼續推動“多審合一、多証合一”,提高審批效能和監管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總體規劃審批。各地要貫徹落實深化“多規合一”改革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進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審批。下級規劃要服從上級規劃,總體規劃要統籌和綜合平衡各相關專項規劃的空間需求。
《通知》指出及時開展詳細規劃編制或修編。對有成片開發要求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需求的地區,應優先完成詳細規劃編制工作。
《通知》指出依據規劃實施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城鎮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土地使用標准等要求,並按照《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明確土地規劃用途和建設項目用地類型。
《通知》強調實施規劃選址綜合論証。明確位於城鎮開發邊界外並涉及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設項目,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整合現行的規劃選址論証、耕地踏勘論証、永久基本農田佔用補劃論証、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証、節地評價等事項為規劃選址綜合論証,防止重復論証和審查,論証報告作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申報材料。
《通知》鼓勵同步核發規劃許可。對市政基礎設施和標准廠房建設項目,在不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應前,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土地使用標准核提規劃條件,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按程序納入供地方案,實施“帶方案供應”。
《通知》聚焦規劃條件落實情況分類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重點審查涉及安全、主要控制線、景觀風貌等管理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探索建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和告知承諾制,可在不影響周邊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不破壞景觀環境、保証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對老舊小區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項目,探索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並完善監管機制。
為了優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通知》強調依據依法批准的村庄規劃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未編制村庄規劃的,可依據縣或鄉鎮“通則式”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使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的,可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地方性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同時,《通知》提出推進用途管制全周期數字化管理。各地要加快實景三維中國建設,豐富時空信息數據供給,依托現有信息平台和監管系統,按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和相關標准,推動規劃用地審批許可事項的規范化、標准化、數字化﹔要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部監制(制定)的規劃用地審批許可文書規范樣式,有序推進規劃許可電子証照應用﹔要通過互聯網、手機APP等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在線辦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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