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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將享“稅費紅包”

2023年08月04日10:0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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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4日電 (記者王震)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四個群體創業就業享稅費優惠:每戶每年20000元

根據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証》(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証》(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具體包括:1.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業招用上述人員享稅費優惠:每人每年60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脫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証》或《就業失業登記証》(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按上述標准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公告所稱企業是指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責編:王震、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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