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碳匯能賣錢嗎?交易前景如何——
聽專家講講林草碳匯交易那些事
近期,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首批4項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其中有兩項與林業碳匯有關,即造林碳匯和紅樹林營造。
造林碳匯項目通過增加森林面積和森林生態系統碳儲量來實現二氧化碳清除,是減緩氣候變化的重要途徑。由於減排機理清晰,碳匯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且兼具社會與生態效益,造林碳匯項目的社會期待度很高。
什麼是森林碳匯?森林碳匯可以賣錢嗎?交易前景如何?針對公眾關心的碳匯及其交易熱點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林草碳匯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的有關專家。
森林碳匯與碳源是相對過程
據林草碳匯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院長儲富祥介紹,森林碳匯是指森林通過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將其固定於植物體或土壤中。“就像蓄了水的海綿擠一擠就會流出水一樣,森林一旦遇到火災和病虫害、被人為破壞或者因為衰老而死亡,又會將儲存的碳釋放回空氣中,這就形成了碳源。所以,森林碳匯與碳源是一個相對的過程,隻有當一段時間內森林吸收固定的碳多於排放的碳,森林才發揮碳匯的功能,反之就是碳源了。”
我們都聽說過森林碳匯,草原和濕地也有碳匯嗎?
儲富祥表示,與森林類似,草原和濕地也有碳匯,也是通過草原和濕地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稍有不同的是,森林中的樹木往往比較高大,並且可以存活幾十到幾百年甚至更久,因此森林植物中儲存的碳比較多﹔草原和濕地中常常是‘一歲一枯榮’的草本植物,吸收的碳大部分都儲存在地下的根系和土壤中——但如果草原被過度放牧,濕地被人為破壞,草原和濕地也會釋放碳成為碳源。”
在業界專家看來,要鞏固和提升生態系統的碳匯能力,很重要的一點是做好生態系統保護,充分利用好自然條件並結合人工技術手段,提升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的質量,使其保持健康和活力,從而吸收和儲存更多的碳。
並非所有碳匯都能交易
有媒體報道說“碳匯可以賣錢”,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會有碳匯交易?
林草碳匯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肖文發表示,為解決氣候變化帶來的諸多問題,各個國家都在努力,既要減少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即“碳減排”),也要想辦法清除掉大氣中過多的二氧化碳(即“碳清除”)。盡管與碳減排的原理不同,但碳匯能夠清除空氣中的二氧化碳,降低溫室效應,減緩氣候變化,因此有著相同的環境效應。“在碳減排方面,我國確定一批重點排放企業,並分配一定的碳排放配額,也就是碳排放權。為鼓勵減排,允許一些減排表現突出的企業將沒用完的配額賣給那些排放超額的企業,這就形成了碳交易。”
在全國碳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中,除了上面所說的碳排放配額,還有一種叫作“國家核証自願減排量”(CCER),即將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所產生的碳減排量進行量化、核証、出售。“碳匯屬於CCER產品,與碳排放配額具有同等的價值。企業可以選擇購買和使用一定量的CCER來抵消超額的排放量——如此說來,碳匯就能賣錢了。”肖文發解釋。
一些地方認為,當地的森林資源好,碳匯量肯定多,就會很值錢。究竟是不是這樣?到底哪些碳匯可以拿來交易?對此,林草碳匯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朱建華指出,森林資源好通常是指森林覆蓋率高、蓄積量大,但不能簡單認為這樣的森林就肯定有很多碳匯。“我們所說的森林碳匯,一般是指森林在一年之內淨吸收和固定了多少二氧化碳。因此,碳匯不是一個存量,而是一個增加量。一個地方的森林資源好,說明森林已有的碳存量多,但是否有增量,與存量大小沒有必然關系,需要結合很多因素來綜合判斷。”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碳匯都能交易,能交易的碳匯只是所有碳匯中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必須符合碳交易的規則和要求。對此,業界的基本原則是:隻有通過採取人為措施(例如造林、草地管理等),並且付出了額外努力(例如克服了不利的生態環境、技術或資金短缺等障礙),相比於採取措施前新增加的碳匯,才是“可交易碳匯”﹔那些不需要人為努力、在自然條件下就可以形成的碳匯,不可以交易——不過,這類碳匯對於環境的效益客觀存在,可以稱為“公益性碳匯”。
業界專家強調,進行碳匯交易需要通過開發碳匯項目的形式,即遵循碳匯項目方法學規定的范圍和適用條件,核算出有效時間段內的碳匯量,經過相關機構的嚴格審定與核查,確認其真實可靠且具有唯一性(隻允許在一個碳市場交易)和額外性(通過人為努力新增加),由指定機構簽發后才能交易。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一個林農承包了1000畝林地,能不能開發碳匯項目?碳匯賣了錢應該怎麼分?
根據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林農個人不能夠作為碳匯項目開發的業主,但可以通過成立公司或者委托給具有法人資質的企事業單位、組織作為項目業主進行碳匯項目開發。同時,還要判斷林農承包林地的有效期限、造林時間與經營活動、林種與森林類型等是否符合上述管理辦法和項目方法學的規定。
對於碳匯收益權的分配,則鼓勵誰造林誰受益。新修訂的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明確提出,“鼓勵項目減排量收益至少不低於90%返給具體實施了造林活動並擁有林木的所有權或經營權的項目實施主體”。“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造林者的基本權益,鼓勵利用反哺收益進一步加強造林、森林經營和森林管護。”儲富祥補充道。
開發碳匯項目要謹慎
有媒體報道說碳匯交易的單價很高,現在國內外林草碳匯交易的整體情況如何?
林草碳匯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水榮介紹,從市場供給量看,國際碳市場中林草碳匯供給量佔比較高,曾經一度達到42%﹔但國內碳市場的林草碳匯在CCER產品中佔比不足2%。從交易價格看,2023年11月初,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價格最高達到82.70元/噸,CCER價格預期可以達到68.89元/噸,其中北京碳市場價格相對較高,碳排放配額成交均價達到123.77元/噸,CCER成交均價達到70.50元/噸﹔而國際碳市場中,碳匯價格為8~10美元/噸,與國內CCER價格接近。“總體來看,盡管碳匯交易受社會關注的程度較高,但真正符合碳匯項目開發條件且進入市場交易的高質量碳匯並不多。”
除了全國和地方試點碳市場之外,許多省市也探索了多種形式的碳匯開發與交易機制,例如林業碳票、林業碳普惠、紅樹林碳匯等。在吳水榮看來,這些地方碳市場的碳匯核算方法差異較大,碳匯產品的質量普遍不高,交易價格也呈現多元化。“有些報道中提到單筆碳匯交易的單價很高,主要是一些探索性的碳匯項目,通過買賣雙方協議定價或拍賣的形式在碳市場外交易。這種情況比較特殊,不具有代表性。”
作為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業碳匯項目的開發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少人希望能夠開發更多碳匯項目方法學,提高用碳匯抵消碳排放的比例,甚至針對碳匯出台額外的優惠政策。一時間,開發林業碳匯似乎成了高回報的熱門領域。對此,朱建華提醒:即使碳市場覆蓋的行業范圍逐步擴大、需求進一步增加,包括CCER在內的碳匯交易也只是實現國家“雙碳”目標的補充和調節手段,全國各重點領域面臨的首要任務還是減排和降碳。“目前,國際碳市場對於碳匯交易和碳抵消機制還存在諸多爭議,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國際航空業碳抵消與削減機制(CORSIA)、國際核証碳標准(VCS)等。因此,碳匯交易的風險與機遇並存,開發碳匯項目要謹慎。”
業界專家認為,以林草為主的陸地生態系統,其碳中和功能毋庸置疑,鞏固和提升林草碳匯能力在國家“雙碳”戰略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要正確理解“公益性碳匯”環境效益的普適性和“可交易碳匯”經濟價值的局限性,既要普遍提升碳匯功能,也要規范碳匯產品交易。
儲富祥表示,今后林草碳匯工作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力:一是深入研究森林、草原、濕地等林草碳匯能力提升路徑,引導社會力量多元化參與林草碳匯提質增效﹔二是加強林草碳匯計量監測相關研究和大數據平台建設,提升碳匯核算的精度和效率,服務碳中和戰略目標﹔三是健全碳市場制度建設,完善林草碳匯項目管理機制和激勵政策,規范林草碳匯交易的管理與監督﹔四是拓展“碳匯+”多種碳交易產品和碳中和應用場景,激勵全社會通過參與碳匯交易實現個人、企業或組織的碳中和。(本報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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