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意識普遍增強 2023年度險企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評估結果出爐
人民網北京1月21日電 (記者杜燕飛)金融監管總局19日發布的2023年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評估(簡稱SARMRA評估)工作信息顯示,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對36家保險公司開展了SARMRA評估,其中集團公司2家,財險公司15家,人身險公司16家,再保險公司3家。從分數分布看,80分以上的13家,佔比36.1%﹔70分到80分的21家,佔比58.3%﹔70分以下的2家,佔比5.6%。
從機構類型看,保險集團、財險公司、壽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評估平均分分別為80.86分、75.45分、78.1分、78.81分。從得分變化看,除太平集團、泰康集團和中農再保險是首次評估外,33家再次評估公司的平均得分76.8分,較之前評估上升1.61分,其中評估得分上升的21家,佔比63.64%﹔評估得分下降的12家,佔比36.36%。
據了解,SARMRA評估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的重要內容,對於提升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增強行業防范化解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准的通知》,在保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50%監管標准不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業發展實際,優化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准,引導保險公司回歸本源,持續增強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實現高質量發展。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2023年SARMRA評估結果顯示,保險公司普遍增強了風險管理意識,強化了風險管理主體責任,在風險管理方面取得了進步,搭建了較為完整的風險管理架構,制定了較為全面的風險管理制度,構建了較為合理的風險管理工作機制,建立了符合自身情況的風險偏好體系。
與此同時,2023年SARMRA評估也反映出部分保險公司在風險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公司簡單照搬監管制度,不能因地制宜明確“重大”“核心”“定期”等內容的定量要求﹔部分公司資本規劃脫離實際情況,壓力測試情景設置不合理、測試結果分析利用不充分﹔部分公司風險管理意識不到位,崗位人員存在空缺,業務流程不完善。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督促保險機構加強風險管理機制建設,落實主體責任,持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以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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