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三部門聯合加強大遺址保護規劃和用地保障 

2025年02月20日15:40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2月20日電 (記者楊曦)據自然資源部消息,日前,國家文物局辦公室、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大遺址保護規劃和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深化“多規合一”改革,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強化規劃銜接落實機制、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的要求,發揮部門優勢、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探索建立大遺址保護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機制,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強大遺址保護規劃和用地保障。

《通知》明確,評估現行規劃,分類優化規劃編制要求,推進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全覆蓋。圍繞做好文物保護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通知》從分類確定土地用途和加強規劃銜接兩方面進行部署。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組織編制大遺址及周邊地區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應依據相關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綜合考慮文物安全、環境協調、功能協同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同時,應依據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與文物主管部門協同研究劃定保護區劃,明確空間管控引導措施。文物保護規劃報審前,應附具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文物保護規劃與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和“一張圖”銜接核對一致的意見﹔批復后30日內,應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供保護區劃及空間利用的內容,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通知》要求,統籌文物保護和農業農村發展,適度發展農業生產,持續推進鄉村振興。省級文物、自然資源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就保護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對大遺址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排查,編制處置方案,報請國家文物局、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論証確定后,穩妥有序,分類處置。經論証對大遺址保護造成明顯影響的,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定期體檢評估進行適當優化調整﹔不造成影響的,可採取進一步措施,根據文物保護規劃相關管控要求,確定兼顧文物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生產模式。支持位於文物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保留村庄,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提升鄉村風貌、改善人居環境,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和農耕文化,發展綠色低碳業態,打造文物保護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和美鄉村”典范。

為了強化大遺址用地需求保障,《通知》強調,統籌用地指標,強化重點保障。市縣文物、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每年定期梳理大遺址用地需求。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的,地方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耕地佔補平衡中予以積極保障﹔市縣計劃指標不足、耕地佔補無法平衡的,可按規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籌解決。由國家文物局、自然資源部共同確定重要大遺址清單。對於列入清單且文物保護規劃已按程序統籌納入全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的,新增建設用地需求經所屬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籌確實無法保障的,可由省級文物、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聯合報請國家文物局、自然資源部研究解決。

(責編:楊曦、高雷)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