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離岸貿易發展前景廣闊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新型離岸貿易。當前國際貿易格局發生劇烈變化,全球供應鏈進入加速調整期,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意味著什麼?
迎來發展機遇
新型離岸貿易並非某些類別固定的貿易方式,其內涵和形式隨著時代不斷發展。離岸貿易(Offshore Trade)指的是貨物貿易標的商品不進出一國或地區關境的貿易活動。離岸貿易的出現反映了全球產業鏈供應鏈變得更為復雜情況下,各方參與國際貿易方式的多元化。早在20世紀80年代,作為自由港的香港等國際貿易中心就將發展離岸貿易作為重點。以香港為例,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統計,1988年時香港的離岸貿易額僅有轉口貿易額的一半,不足1300億港元。上世紀90年代,在內地對外經貿聯系日益廣泛,尤其長三角經濟崛起和台商赴大陸投資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香港的貨物進出口顯著下降,離岸貿易迅速增長。2000年,香港的離岸貿易額首次超過轉口貿易額,跨過了1.4萬億港元門檻。新加坡企業發展局認為,新加坡在離岸貿易中的重要地位既來自於其地理和文化優勢,使其可以組織各種航運、物流和金融,更由其保持開放和穩定的政策環境所支撐。目前,新加坡已經聚集了4200多家跨國公司的地區總部,更成為鐵礦石、橡膠和液化天然氣等國際大宗商品的交易中心,對市場價格有著較強的影響力。
伴隨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離岸貿易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新型離岸貿易應運而生。202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提出,深入推進外貿服務向專業細分領域發展,而穩步推進離岸貿易發展成為其中的4項工作之一。《意見》提出在自貿試驗區進一步加強離岸貿易業務創新,支持具備條件並有較強競爭力和管理能力的城市和地區發展離岸貿易。2021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以發展離岸貿易釋放新型貿易方式潛力。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局在2022年1月24日開始實施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的金融服務措施,進一步明確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內涵和外延,指我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交易所涉貨物不進出我國一線關境或不納入我國海關統計的貿易,包括但不限於離岸轉手買賣、全球採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購買貨物等。
助力外貿發展
作為全球貿易大國,中國外貿的發展並非僅由規模驅動,不斷創新的貿易業態也在助推貿易釋放新的活力。2014年以來,跨境電商、集中市場採購、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相關引導和支持措施持續發力,為發揮各貿易伙伴優勢、開展互利合作打開了更多空間。
為了響應市場需求、不斷探索制度創新,各地自貿試驗區積極探索新型離岸貿易發展。上海出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專項發展資金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實施細則》,引導和促進企業開展相關業務。廣東制定《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行動方案》,提出支持離岸貿易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健全新型離岸貿易“白名單”制度,推動離岸貿易業務發展。
發展新型離岸貿易,對於提升中國在全球貿易體系中的影響力、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首先,當前全球貿易面臨諸多不確定性,關稅壁壘不斷增加,而且變化頻率加快,使得全球供應鏈網絡需要作出響應。傳統的國際貿易所依賴的生產制造業基礎和消費市場都在發生持續變化,供需對接的難度持續增加,貿易變得更為零散。其次,產業的國際轉移仍在持續進行,越來越多國家大力發展制造業,努力提升本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位置,也不斷形成新的供應能力。中國企業在全球貿易中扮演的作用因此持續改變,不再是單純的供給方,應該具有更強的影響力。新加坡的經驗說明,通過發展離岸貿易,即便本土不具有龐大的供給或需求,依舊可以在全球貿易體系中擁有較強話語權,吸引跨國公司總部集聚。以數字技術為支持,探索發展新型離岸貿易,匹配資源,減少貿易活動受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的沖擊,滿足市場需求,有利於中國外貿的高質量發展。
做好協調配套
作為新事物,新型離岸貿易的發展需要做好引導和支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新型離岸貿易”意味著並非所有地方都適合發展新型離岸貿易,應避免一哄而上的盲目發展。不過,新型離岸貿易的發展條件與傳統國際貿易有所不同,由於並不涉及直接的貨物通關,海關的通關便利水平、是否擁有龐大的市場腹地或強大的生產制造支撐體系不再是限制因素。相比而言,為有相關發展需求的企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便捷的人員流動條件、發達的服務產業配套和充分的數據通信保障更為重要。
促進新型離岸貿易的發展,應加大與國際貿易伙伴的制度協調,保障貨物貿易發展環境的穩定和較低成本。加強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的協作,提高相關商品海關查驗的標准或規范一致性,提高通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形成正向的信息反饋機制,為離岸貿易所需的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重定向和一致性匹配創造更好條件。
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在促進新型離岸貿易中的作用。金融在促進業務發展、保持貿易穩定和防范違規資金流動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離岸貿易所需的金融支持,涉及跨國金融監管協同,需要在交易、信用等數據交換,企業監管和反洗錢等多個層面加強互動,並建立包括各類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和中介服務等主體力量共同參與的促進機制。
培育差異化的新型離岸貿易集聚地。一類集聚地有著傳統的貿易基礎,可利用貿易專業人才集中、企業集聚的優勢,鼓勵和引導有意願、有能力的企業通過發展新型離岸貿易延展全球貿易優勢,穩定和擴大貿易規模,增強國際貿易話語權。另一類集聚地在數字經濟領域優勢較強,擁有數字技術、金融資源,可以離岸貿易數字化平台為抓手,通過專項投融資政策,探索新型離岸貿易的機遇,吸引跨國公司建立地區總部,高效發展全球貿易網絡。
做好新型離岸貿易發展過程中的風險防范。通過數字技術、區塊鏈技術等方式加強對主觀或客觀風險的識別、預警,協同各方做好及時處置,控制風險敞口。同時,應做好不同業態模式貿易間相互影響的跟蹤,新業態的發展不應對傳統貿易沖擊過大,更不能影響中國經濟產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作者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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