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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人工智能+”行動落地見效

周伯文
2025年09月01日08:41 | 來源:科技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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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重點行動領域、基礎要素支撐、組織實施等方面,針對實施“人工智能+”行動進行了全面部署,對於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創新成果、更好推動人工智能賦能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人工智能領域呈現三大新趨勢

當前,大模型能力快速提升,應用領域持續擴展,人工智能領域呈現智能形態多元化、能力高階化、技術體系化三大新趨勢。

一是形態多元化。從語言到多模態到空間智能再到物理智能,大模型的能力不斷延伸,並且衍生出編程、科研、商業服務等各類智能體﹔智能載體終端設備不斷創新,通過與手機、汽車、其他新設備及互聯網應用互聯互通,催生新業態。

二是能力高階化。在通用能力不斷加強的同時,大模型的專業能力也在快速提升,能夠跨領域持續學習,解決高度專業化問題,高效完成長程規劃與人機互動等復雜任務。

三是技術體系化。在基礎軟硬件協同優化、智能與安全45度平衡發展、訓練評測推理一體化等新理念不斷涌現,人工智能基礎理論不斷深化的同時,人工智能技術已成為復雜的系統工程。

我國應用場景豐富,先進制造、交通運輸、醫療健康、批發零售等行業有較好的數字化基礎,能夠有力支持“人工智能+”行動順利實施和人工智能技術可持續發展。“人工智能+”在2024年、2025年連續兩年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在產業賦能、終端應用、場景培育等方面開展工作,持續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數據開發利用、算力資源布局優化,創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意見》圍繞科學技術、產業發展、消費提質、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等六個方面組織實施“人工智能+”重點行動,明確提出人工智能應用普及率、智能經濟核心產業規模等關鍵指標,為我國“人工智能+”工作繪制了清晰的路線圖。

讓AI從“新技術”變為“新基建”

推動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使其從“新技術”變為“新基建”,一方面需要持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基礎要素保障能力,構建良好的創新生態﹔另一方面需要從技術驅動轉向場景驅動,面向真實行業需求,從安全治理、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為落實“人工智能+”行動做好有效支撐。

一是強化算力、數據、模型保障,實現“人工智能+”自主發展。我國高端算力芯片技術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算力資源地域分散、生態碎片化,需要從模型架構到訓推框架再到算力集群,深度實現軟硬協同工程創新,發展異構混訓技術,建設物理智能基礎設施,打造全國算力一張網,提升算力資源統籌調度能力,有效支撐國產高性能大模型研發。此外,推理大模型、強化學習訓練、高價值應用等都帶來高質量數據需求的快速增長,需要進一步盤活現有資源並發展增量資源,完善數據版權制度、加強數據供給激勵、健全長效化數據運營和服務管理模式、發展合成數據技術,為人工智能新階段發展打下基礎。

二是構建人工智能創新生態,助力“人工智能+”繁榮發展。我國在人工智能青年人才培養和儲備方面有優勢,要給予有潛力的青年人才更大自由施展空間,充分發揮他們的創造力。目前,國產開源大模型已基本實現對國外的技術追趕,在單點創新上具有局部優勢,但國內開源社區在開發者人數、專業影響力等方面相比國外社區仍有一定差距。構建繁榮、開放、有影響力的人工智能開源社區,探索開源模型普惠高效應用新模式,能夠進一步將我國人工智能人才優勢轉化為技術優勢和產業優勢。

三是完善政策法規支持,保障“人工智能+”平穩落地。平衡發展與安全,實施合理有效的監管治理和政策扶持,既是防止人工智能作惡的保障,更是人工智能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的保証。人工智能是新生事物,處於技術快速演進、產業加速布局的關鍵階段,我們對其認識的廣度和深度也不斷拓展。這要求我們保持高度敏銳和滿腔熱忱,一方面,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加強人工智能安全技術研究和能力建設,加快形成動態敏捷、多元協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另一方面,加大人工智能領域金融和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持續推動人工智能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抓好統籌協調是高效實施的保障

人工智能在技術上具有基礎性、平台性與通用性三大特征和顯著的溢出效應,在應用上需充分考慮區域和產業特點,在安全上要堅持全國一盤棋。因此,抓好統籌協調是推動“人工智能+”行動持續高效實施的必要保障。

一是集聚創新資源。要積極發揮新興產業創新的集聚效應,推動模型、算力、數據、人才、場景、資金等要素資源的協同聯動與高效共享,打通人工智能從研發到應用的全鏈條,支撐“人工智能+”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是開展有序試點。要優先選擇技術基礎扎實、應用潛力突出的地區和場景,組織開展“人工智能+”創新試點,形成一批標志性成果,解決一批關鍵共性問題,總結一批可復制的經驗模式,為規模化推廣提供示范引領。

三是堅持安全可控。一方面,要提升人工智能基礎軟硬件及關鍵技術的自主能力,確保“人工智能+”行動深入推進安全可控。另一方面,要強化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的宣傳解讀和風險引導,創造積極、理性、健康的輿論環境。

(作者系上海人工智能實驗室主任、首席科學家)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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