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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探索開展海洋碳匯核算

韓立民
2025年09月05日08:50 | 來源:經濟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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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積極探索開展海洋碳匯核算

  海洋的固碳能力遠超陸地生態系統,海洋碳匯(又稱“藍碳”)不僅涵蓋紅樹林、鹽沼、海草床、浮游植物等通過光合作用、生物泵等機制實現的碳移除,還包括藻類、貝類養殖等人為增加碳匯的活動。海洋碳匯核算是對上述海洋生態系統吸收、固定與長期儲存二氧化碳能力進行系統性、定量化和價值化評估。積極開展海洋碳匯核算旨在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的海洋碳資產管理、碳交易制度建設與生態補償機制提供量化支撐。

  探索開展海洋碳匯核算,不僅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舉措,也是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助力“雙碳”目標實現。通過核算海洋碳匯能力,可精准評估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貢獻,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數據支撐。二是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海洋碳匯核算可促進藍碳交易市場發展,推動海洋碳匯價值實現,促進“生態保護修復—碳匯價值實現—反哺生態保護”的良性循環,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提升國際話語權。目前,國際海洋碳匯缺乏統一標准,我國通過發布《海洋碳匯核算方法》等標准,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海洋碳匯核算取得積極進展。第一,政策體系逐步完善。2012年國務院印發的《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及藍色碳匯,此后,《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等多項政策文件涉及發展海洋碳匯。今年7月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明確,探索開展海洋碳匯核算。第二,標准制定取得突破。《海洋碳匯核算方法》的發布填補了我國綜合性海洋碳匯核算標准的空白,系統規范了海洋碳匯核算工作的流程、內容、方法及技術等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區海洋碳匯生態系統的特征,推進有關技術和方法學的研究與制定。廣東深圳發布《海洋碳匯核算指南》,廣西、河北等省份發布區域性海洋碳匯相關文件或技術規程。第三,創新實踐成效顯著。山東積極發展海洋碳匯金融,讓藍色碳匯變身綠色資產,長島推出海草床、海藻場碳匯貸等,探索海洋碳匯價值實現﹔東營提升濱海生態系統固碳增匯能力,2019年以來累計修復鹽地鹼蓬4316公頃、海草床111.1公頃。依據自身漁業資源豐富的稟賦,福建探索推進漁業碳匯交易。

  在開展海洋碳匯核算過程中,尚存在核算體系不完善、技術基礎薄弱、市場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例如,在海水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溶解有機碳等碳匯要素尚未納入核算,容易造成碳匯能力低估﹔濱海濕地外源碳輸入與近海生態系統陸源碳通量缺乏統一規范,存在重復計算的可能﹔現有數據主要依賴局部試點,尚未建立覆蓋廣泛且具高精度的海洋碳通量監測體系﹔微生物碳泵、貝藻類養殖固碳機制等關鍵過程研究相對滯后,制約了核算方法與模型的系統構建與應用推廣。同時,海洋碳匯市場需求明顯低於森林碳匯,難以形成有效的規模化交易,藍色信貸等配套金融工具覆蓋有限,缺乏對碳匯開發與運營的反哺和激勵。

  探索開展海洋碳匯核算,應以標准制定為突破口,以科技創新為驅動,以市場機制為保障,盡快構建起“核算—交易—增值”的全產業鏈體系。

  完善核算標准。制定和完善具有約束力的國家級核算標准,明確不同類型海洋碳匯的核算邊界、周期與技術方法,確保核算的一致性與科學性。統一數據採集、報送與應用機制,推動多部門協同與信息共享,為政策制定和藍碳市場交易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持。

  強化科技支撐。構建和完善空、天、地、海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提升碳匯動態變化的精確感知能力。聚焦微生物碳泵、貝藻類養殖固碳等關鍵過程,推進相關機制與技術研究,突破碳匯核算方法學瓶頸。

  推動市場與金融創新。探索將海洋碳匯納入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體系,結合其生態特性設計差異化的交易規則等,提升市場參與度與定價能力。設立海洋碳匯專項資金,通過稅收抵免、綠色信貸等加大對藍碳項目的政策激勵與資金扶持,激發多元主體參與積極性。

  深化國際合作。推動藍碳核算方法與標准的國際互認,提升我國在全球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同時,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藍碳技術與項目合作,拓展國際影響力。

  (作者系中國海洋學會海洋經濟分會副理事長、寧波大學東海研究院首席專家)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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