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助推高水平開放 境外機構投資者回購債券再迎利好

2025年09月28日16:48 | 來源:人民網222
小字號

點擊播報本文,約

人民網北京9月28日電 (記者杜燕飛)為進一步滿足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債券回購開展流動性管理的需求,促進在岸和離岸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中國債券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証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回購業務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支持各類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債券市場開展債券回購業務。

業內人士表示,《公告》的發布,不僅有利於滿足市場需求,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債券資產吸引力,也有利於優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離岸人民幣市場協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加強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機制和國際市場通行做法銜接,實現標的債券過戶和可使用,為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回購業務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於促進優化境內債券回購業務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境外金融基礎設施、自律組織和行業協會可為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回購業務提供服務,相關行為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規定,境外自律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將主協議標准版本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在交易方式上,目前,我國質押式債券回購與國際市場債券回購在操作上存在差異,未將質押式回購標的債券從正回購方過戶至逆回購方,而是凍結在正回購方。國際市場主流回購模式均採取標的債券過戶和可使用的做法,類似於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買斷式回購。

“《公告》發布后,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回購業務,將採取國際市場通行做法,實現標的債券過戶和可使用。”上述負責人說,為便利已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業務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平穩過渡,此類機構在過渡期內仍可按照原模式開展交易,過渡期為自《公告》實施之日起12個月。

統籌開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的基礎,也是推進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回購業務堅持的重要原則。

“我們對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回購業務加強在交易、托管、結算、匯兌等環節的設計,實現資金閉環管理,並通過交易托管數據報告等方式,強化穿透式監管和監測。”上述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來自80個國家和地區的1170家境外機構進入中國債券市場,持債總量約4萬億元。

(責編:楊虞波羅、高雷)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微信掃一掃
提供新聞線索微信掃一掃
提供新聞線索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