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壮大,最终效果是要实现“国民共进”,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本质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和共生关系。从经济分工上来看,二者同为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途径,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得益彰;从社会分工来看,二者相结合能够共同实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通过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调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央和地方、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我国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任务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