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后每个公租房项目都将配备房管员,除了负责日常的租赁合同签订、续租、租金收缴等工作,还将对公租房进行入户检查。如发现承租家庭有违规使用公租房的行为,将对该户不定期抽查。发现空置、转租公租房等7种违规行为,房屋将被收回。
公租房每年须入户“年检”
《办法》要求,公租房产权单位将在管理区域内设立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站。其中安排专人监督物业公司,负责公租房的入住手续办理、家庭档案建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续租、终止、房屋租金收缴、合同履约监督、房屋维护及维修等工作。
《办法》提出,同一公租房管理区域至少配备2名房管员,实际管辖户数超过500户的,产权单位应配备不少于3名房管员,每超过300户增配不少于1名。产权单位每季度按照不低于实际入住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必须对入住家庭检查1次。对曾有违规使用房屋行为的家庭,产权单位应对其组织不定期抽查,并适当增加入户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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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降租可提取公积金付租金
对于首批通过预审网上公示的4位申请者来说,除了需要操心能否申请到公租房,还要考虑如何付得起公租房租金,因为他们收入超过2000元,没有任何租金补贴。昨天从公积金中心获悉,这部分人群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租金,从而降低每个月的租金现金开支。
按我市公租房政策,人均收入2000—3000元的家庭虽可申请公租房,但不能享受到租金补贴。因此,如果住50平方米公租房,租金开支就要750元,再加上物业费70元,总共租房费用要820元。此价格接近市场价,使公租房对这部分“夹心层”吸引力大打折扣。公积金中心表示,申请只要符合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承租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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