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张文婷)今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明年1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将按要求开始使用。
据中保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残疾表有了大幅扩展,将提高保险业意外伤害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保障权益。同时,新标准引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相关标准和编码系统,使得残情描述和等级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保险公司理赔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改善理赔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新标准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
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
在条目描述方面,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等无明确医学界定的模糊描述,明确增加了智力功能障碍、植物状态等残疾状态。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特别是新增加的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新标准实施过程中将保持相对稳定的意外险价格体系
对于新标准或致人身险产品费率上调这一问题,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虽然新标准大幅拓宽了意外伤残保障责任,与残疾相关理赔成本有所上升,但意外险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中保协也将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继续保持相对稳定的意外险价格体系,进一步有效控制管理成本,在保费充分覆盖风险的基础上,让保险消费者得到更多保障。
中保协副秘书长单鹏表示,作为商业保险领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行业标准规范,其发布和推广是国内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要改革和创新,对国内意外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