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涂露芳)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中首次披露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备受关注。根据从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高于去年7.7%的GDP增速。
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虽然这些数据分别反映了城乡的居民收入及变化,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全貌,无法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透露,统计部门与加拿大统计局合作,经数年共同研究,于2012年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抽选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进行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至2013年底,国家统计局已经按新制度收集了16万调查户12个月的记账数据,并汇总计算出2013年城乡可比的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
数据显示,去年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按新标准调查得出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另外,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7.7%,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城镇为35%,下降1.2个百分点。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