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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会所为安全“刷脸”不刷卡 称私密性是王牌

赵丽

2013年05月30日08:13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沙发上,几位客人正喝茶聊天,衣着讲究的服务生站在不远处时刻保持微笑。这场景很像在五星级酒店里。

  经过辗转联系,在朋友的带领下,记者进入了这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会所。

  公关廖先生一边带记者参观会所一边介绍着会所背景,并提醒为了保持会所内的宁静,一定要将手机放在静音状态,这是每个进入会所的人都要遵守的。廖先生说,会所刚刚经过重新装修,秉承高品位,同时力争做到细节的完美。

  在记者看来,这里的一切的确都是那么的“完美”——豪华的水晶吊顶、家具全部进口、设计风格迥异的包间、500多平方米的全落地窗酒廊。

  红酒、雪茄、一番畅谈,三个小时一晃而过,记者和朋友准备离开会所。在朋友签字以记账方式结账时,记者注意到,登记表中原名“王×林”的朋友,签名却为“王林”,电话也是一个并不常用的号码。

  “能称得上高级甚至是顶级会所,就是他们的一切服务都是为了客人的满意。”面对记者的疑惑,签完字的“王林”如此调侃。

  面对如此“周到”服务,这场声势浩大的清退会员卡行动收效能有几何?记者走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私密性”是最大王牌

  “起初看到清退会员卡的消息不以为然,细读下来才发觉意义非凡。”曾为多名涉嫌腐败的官员进行刑事辩护的北京朱律师这样表述自己的看法。首先,高档“会员卡”是不少行贿者的“利器”;其次,随着中央新规出台,一些高档酒店生意渐冷,但私人会所却被频频曝出天价酒、天价菜,让人瞠目结舌,而这些正是“会员卡腐败”所致。

  “在打击腐败如火如荼的今天,通过直接接受钱财等所谓的‘传统’形式受贿的现象,逐渐被一些人有意规避,会员卡这种相对隐秘的形式就受到‘欢迎’。”朱律师说。

  “相信很多民众还记得赖昌星的‘红楼’,可以说是中国早期私人会所的雏形。赖昌星将‘红楼’打造成了一个隐蔽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场所,当时并不被外界知晓,直到案发后才臭名昭著。”朱律师说,特别是对一些原本不具有高消费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由于兼具私密性和缺乏监管等特点,各类会所正逐渐成滋生腐败的新温床。

  “来我们那里消费的,都不是一般人。”曾在北京某高级会所担任行政策划的董佳音告诉记者,来会所的客人中,一些气质是不会随着外套一起脱掉的,最脱不掉的是官腔。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高档会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众能看到的只是高级轿车进进出出,却无从知晓里面的人干了些什么。”据董佳音透露,私人会所一般都很低调,门口不挂招牌,特意避开公众视线。现在很多会所最大的王牌就是强调私密性,所以也就有了很多在其他服务行业看来属于不划算的规定。比如曾经被媒体报道过的——不同时接待两拨客人;不记客人的名字,不向客人提任何问题等。一些高级会所还会很贴心地用特制的罩子将会员的车牌盖起来。

  “刷脸”认证认人不认卡

  在一片叫好声中,对于此次清退会员卡的反腐效果,仍有很多担忧之声。

  “一些会所的会员卡是不记名的。而且,在会所中,有很多根本不是以官员的名字进行登记的,有些是一些富豪直接把会员卡放在会所,然后由与之相关系的官员进行消费。比如说美容会员卡,就有不同种的优惠措施,价值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再加上此类卡多属于联名使用的‘空卡’就更加‘安全’,使用者只需知道卡号,就可以签单消费,查起来难度也很大。”说着,董佳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手里留存的北京某会所的会员卡章程,在总则下明确写着“本章程中的持卡人包括会员卡的登记申请人和因会员卡转租或者赠予而实际使用会员卡的实际持卡人”。

  “还有的根本没有任何凭证,也不需要名字,完全靠会所工作人员对宾客进行‘刷脸’认证,也就是说,贵宾的脸就是会员卡。”董佳音说。

  “其实现在能称得上真正的高级会所的场地,属于‘认人不认卡’的。”董佳音说。

  “此类高级会所之所以会有高额金额作为支撑的‘准入门槛’,服务一定是到位的,要不然就没有市场了。要求官员清退会员卡是好事,但关键在于如何具体实施,否则还是走个过场,一阵风后又卷土重来。”担任某会所会籍经理数年的刘小姐也向记者表示,“清理会员卡的难度在于高级会员消费并不需要实物卡,认人不认卡,表面上退了实物卡,报出名字或者人家还认识那张脸也是可以继续会员消费的。对于认卡不认人的会员,就更不必退了,反正谁也不知道卡主。即使没有了会员卡,验证指纹等等手段也是可以的。”

  “即使是针对会员卡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清退和治理,但是要想治理所谓的会所腐败,确是有点难。”据刘小姐介绍,目前会所分为几类,有的以营利为目的,收取会员费或服务费等,否则不能生存;有的会所不收费,只能以赞助费的方式生存。

  “目前针对会员卡发放的数额也存在管理问题,很可能涉及金融监管和金融犯罪问题。”同时在一家高尔夫球会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朱律师告诉记者,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与第四条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会员卡的发行,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会员卡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和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上述办法已于2007年被宣布废止,我国目前对会员卡的监管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朱律师说。

  “各类会所的监管目前在我国也处于空白,应由哪个部门来直接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都可以对会所进行监管,但问题是可能管理都不到位。因为,不进行商业登记,工商管不了;不进行社会组织登记,民政部门管不了。会所如涉及违法活动,公安部门才能管理。”刘小姐坦言。

  面对“刷脸”消费认证等问题,莫纪宏认为,“刷脸”进入的,可以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当然还可以依靠技术监督手段来加以控制。在清退会员卡的过程中,对那些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才能产生震慑力。

  本报记者赵丽 本报实习生邱超奕

(责编:薛白、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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