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杨迪)28日下午两点,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作客人民网解读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刘正均表示,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腐败是法律赋予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来,审计机关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查深查透,依法揭露和处理。今年的审计中,共查处了175起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涉及到630多人。
刘正均称,审计机关对这些案件线索的特征和规律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新特点。
一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参与违规运作,向关系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主要发生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财政补贴、贷款发放、业务经营等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同时逐渐向医疗、社保、教育等领域扩散;
二是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掌握的内幕信息参与交易,以表面上正常的市场交易为掩护,从中牟利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专业性和隐蔽性较强;
三是作案实施方式网络化,呈现高科技化、高智能化态势;
四是侵害公众利益,社会影响和危害巨大。这些案件往往利益链条很长,且多为“窝案”、“串案”,我们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公安、纪检、检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使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他表示,审计监督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作用,主要有几个优势。
一是专业优势,大多数腐败和舞弊,最终都要落到钱上,而审计工作始终紧盯国家资金,有条件及早发现国家资金被侵占问题;二是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和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揭示问题;三是国家审计作为一种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审计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政府机构,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露大案要案线索。
审计报告中谈到的这些案件的揭露和查处,既打了“老虎”,也拍了“苍蝇”;既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也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今后我们要认真落实好总理提出的审计要念好权力监督的“紧箍咒”,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和反腐败的“利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