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日发布公告称,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4年7月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5年1月1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本次调查由中国葡萄酒产业向商务部正式提出申请,经审查满足立案条件后,商务部依法决定立案并进行调查。5月15日,商务部正式收到国内产业递交的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6月5日,商务部就上述事宜通知欧盟驻华代表团,并邀请欧盟代表就申请书指控的补贴项目进行立案前磋商。6月17日,中欧双方代表举行立案前磋商。6月21日,欧委会向商务部提交关于反补贴调查的书面评论意见。
该负责人指出,中国调查机关对此次调查将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并符合WTO相关规则的要求。商务部在调查过程中将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充分尊重各利害关系方的法定权利,在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与规则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倪铭娅)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