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积极探索区域联动的采购方式,以解决重复、分散采购活动中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价格贵”等问题。
所谓区域联动采购,是指打破行政体制或区域格局,从事完全相同工作职责的各级集采机构,以省为单位(或跨省市)共同组织实施的联合采购活动,其招标结果共享、责任同担、分级管理、区域联动的一种采购模式。这种模式分为纵向和横向间的联动采购,纵向是以行政体制为纽带,采取省地市属地联动采购;横向是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跨省区联动采购。无论是以省为单位、还是以跨省市联合采购,但都必须具备联动的基础条件。
新疆、内蒙古、山西、江苏等地推行联动采购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由于投标厂商与省级签署联动采购总协议后,在区域供货链条中缺乏固定专人负责,致使地、市级分项协议不能及时签约,推荐的供应商分布不均衡,入围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提供数量过少,从而导致各入围企业在与联动地、市签署分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履约的积极性不高;入围企业价格调整不及时、产品信息更新慢,尤其是在产品推销活动期间难以按推销价来执行折扣率水平供货等问题,使得商品售后服务,产品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以及承诺的其它延伸服务项目不到位;地、市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在开展方式和内容上存在差异;地区之间信息化水平差距大,缺乏技术支撑。
为更好地推进区域联动采购工作,把资源共享基础夯实、规模做大,需要参加联动的各级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地、市级集采机构和监管部门的统力协作尤为重要,在分级管理框架下,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一、加强对区域联动入围企业的履约管理。对纳入联动范围的项目,在完成省、地(市)联合招标采购后,要进一步细化协议合同条款、明确入围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厂商固定专人负责协议签订、履约以及区域代理商供货渠道的各种事务协调。对于不按其规定签署协议、不按协议条款内容履约的企业,将取消其联动供货资格。通过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切实提高入围企业合同履约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产品供货价格的监督检查。组建区域联动工作机制来协调各种事务,负责制度设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价格监管专项检查,促进管理职能和检查制度的落实;在分级管理框架下,要注重发挥地、市级对代理商供货情况及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抓产品信息更新、抓供货价格管理、抓联动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进一步加强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优惠折扣率水平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协议约定价格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和经济处罚。
三、建立联动信息交流工作机制。针对我国目前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一级采购的管理体制,从事完全相同工作职责的各级集采机构,由于没有统一的上级主管部门,从省级到地、市之间的链条是断开的,基层在业务上存在的困惑或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通过建立联动信息交流工作机制,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对于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摘要、信息等渠道进行反映,共同寻找解决办法,一起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四、加快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针对电子化水平低影响资源共享的突出矛盾,集采机构应积极与监管部门、系统开发方加强配合,在借鉴中央机关及地方有关省市电子化建设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省市实际,因地制宜,对电子化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或重新开发,逐步实现适应于区域联动采购业务流程的电子化操作技术要求。
五、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政府采购政策性强,涉及的学科很多,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以及法律法规和商品属性等专业知识,政府消费支出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导向等。因此,要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政策研究提升理论水平,促进互动交流拓展专业知识面。有计划的开展工作调研和交流,吸收和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研究探讨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可根据各级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和创新培训方式,进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建立竞价制度。协议供货旨在解决多批次、少批量的采购问题,不可能解决政府采购中的所有问题。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区域联动采购,可根据其产品、规格型号更新快、价格波动大的商品属性,为避免竞争不充分造成供货价格“虚高”问题,以省为单位(或跨省市)各级集采机构可在联动协议总框架下,结合当地实际可采取延伸谈判竞价机制,按自愿的方式纳入供应商并签订协议,作为区域联动采购方式的完善和补充。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