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据悉,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目前,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的部门有多个,如土地登记在国土部门,房屋产权登记在房产部门,草原登记在农牧部门等。而且,每个部门登记标准也不一样。如今,明确国土资源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显然改变了多头登记管理的局面,能防止部门间扯皮,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效率。
之前,有关规定明确,将于明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无疑,明确负责部门与制定统一制度,是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两大基础。但在笔者看来,还应该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路线图和任务完成时间表,即实现的路径是什么,在什么时间段完成什么任务。这样,才能按计划有序推进。
尽管明确国土资源部为负责部门很有必要,也最合适,但是,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能否完成这项艰巨任务,坦率地说,让人多少有些忧虑。
一是不动产种类繁多,仅靠一个部门或者一个系统很难早日完成任务。
据悉,不动产登记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无疑,这个工作量很大。既需要技术支持,也需要住建、农牧、林业等相关登记部门配合,否则,很难顺利完成任务。
二是国土部门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难防“假登记”。
据悉,这几年为躲避限购或逃税,不少人通过伪造房产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申请房屋登记。还有很多“房多多”为了掩饰自己的财产,以多个身份证、户口登记房产。如此一来,国土部门就很难鉴别、核实。很多地方是房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打击房产登记造假。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也需要相关部门“配合作战”。
三是一个部门难解不动产纠纷之“结”。不动产不仅包括公民私产,还包括政府、企业、军队和各种社会组织的不动产。长期以来,由于很多不动产产权不规范,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很多。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相关人为争取自己的权益,不动产纠纷必然增加。
以土地纠纷为例,据悉,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仅黑龙江就发生土地权属争议5883起,解决不到20%,可见,不动产纠纷多发、易发,而且不容易解决。如果没有相关部门支持,尤其是,如果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国土部门恐怕很难完成不动产登记。据说,德国、瑞士、韩国等国家,就是法院负责不动产登记。
另外,小产权房等不合法的不动产如何登记,也是一个大问题。
综合以上几种原因,笔者认为,可以由国土资源部负总责,但不应该由一个部门独自承担。甚至有必要成立一个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办公室,让已经掌握不动产信息的相关部门、牵扯到不动产的相关机构配合工作,这样,不动产统一登记才能早日完成,不会变成“马拉松”。(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