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薛白)12月30日,审计署发布2013年第32号公告,公布了全国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指出,审计结果表明,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陈尘肇说,一是从国际通常使用的负债率、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等风险控制指标看,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负债率为36.74%;若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19.13%、14.64%折算,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为0.91%,远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2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105.66%;两类或有债务分别按照19.13%、14.64%的比率折算后的总债务率为113.41%,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90~150%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三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看,我国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
三是从政府性债务与政府资产的对应关系上看,我国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
综上分析,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