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月14日电(记者付瑞霞、陈晨、梁爱平)14日上午9时,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宣判后,张淑侠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某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