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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中的快递痼疾:暴力分拣现象仍存在【3】

2016年11月14日07:3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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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十一”中的快递痼疾:暴力分拣现象仍存在

  如此随意的取件方式是否安全?

  对此,张某明确告诉记者,肯定会出问题。据张某回忆,有一次,他让超市代收的快件就被别人领走了。事后,他找超市老板协商理赔,但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找快递员又不行,毕竟是自己让快递员放在超市的。”张某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城市不少居民小区都有类似快递代收点,而在较为偏远的乡镇,这种代收点可谓是“标配”。

  天津市蓟州区下辖多个村镇,按照快递行业的规定,对非城区所在镇的村庄,快递不配送。因此,在除城区所在镇的其他乡镇,都有一个专门代收快件的代收点。

  在这些乡镇快递代收点,寄快件的价格与送到快递公司寄送的价格差不多,寄件人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只要写明收件人、收件地址和电话就行了。

  在天津市蓟州区的一个乡镇快递代收点,5名工作人员格外忙碌,其中一个专门给取快递的人找包裹,两个人负责收快递,一人翻阅快递单,另一位则是收银员。

  当地居民到代收点取快递,需要根据快件的大小、重量支付1元至5元不等的费用,取件时只需说明自己是谁或者说明物品信息,然后签字。工作人员不会核对身份信息,只是简单询问一下。

  这家快递代收点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经发生过快递丢失的情况,有的能找回来,实在找不回来的,就只能与收件人协商,“无非是赔钱”。

  规范需制度技术两手抓

  面对快递行业的种种乱象,国家邮政局曾发布多个规范性文件,但从实际来看,这些规定收效甚微。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巍认为,快递行业是从传统行业里分离出来的一个市场化的行为。新的行业出现,必定有很多东西要改进,其中就包括制度的跟进。整治目前存在的快递乱象,是一个多位一体的问题,首先,法律依据要到位,可以将已有的邮政法进行修改,也可以依据邮政法和行政处罚法制定相关条例;其次是执法要到位;第三,应全程有视频监控供客户查看,至少保留48小时。以开箱验视为例,法律要对寄收快件开箱验视作出明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快递员要敦促收件人开箱验视,查验寄件人所寄物品。在整个快递过程中,要全程录像,如果寄送接收两端都没有损坏,那就可以推断是在运输途中损坏。这样就可以进行理赔,也可以据此对快递公司作出处罚,甚至吊销牌照严肃处理。

  不过,在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鸣看来,快递行业的乱象要靠技术去解决,单靠制度难以奏效。物流公司的全面升级是进入物联网时代的必然趋势。比如射频识别技术、GPS定位跟踪技术、大数据征信等技术的综合运用,再加上物流规则的约束,这些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制图/李晓军

(责编:沈光倩、杨虞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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