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电费信息 央行:正优化升级
最近,有关央行征信系统升级、即将发布新版信用报告的消息广受关注。4月22日上午,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对公众关心的问题给出了权威回答。
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
系统升级对个人影响不大
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了新一轮的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即各界所说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仅就本次升级而言,由于升级前后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和数据种类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增加了共同借款人信息
未采集个人水、电费缴费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另外,新版信用报告的信息更新频率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报告的展示方式也进行了部分优化。
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
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业内人士指出,旧版征信报告里,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会有一方是主贷款人,而另一方的征信报告则不会显示这笔房贷的信息。现在,不少城市在二套房认定时都实施“认房又认贷”政策,一些人为了首套房的“甜头”,不惜“假离婚”,让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买房后再复婚,甚至有人上午离婚下午就去买房。而新版征信报告增加共同借款人信息后,非主贷人的信用报告也会如实反映借款情况,可以堵住“假离婚”的漏洞。
此前,有报道称征信系统将会显示个人水费、电费和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根据国际实践和全球趋势,公用事业“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特别是没有或信用记录较少的信息主体,有助于这些主体获得信贷。
从我国情况看,目前仍有4.6亿自然人没有信贷记录。对这部分人群,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更多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记录,帮助放贷机构评估其信用风险,促进其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因此,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板一样,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
不良行为终止五年后删除
据悉,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有报道称现行报告只展示2年。
对此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该负责人介绍称,征信中心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征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一是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同意权。二是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信用报告。征信中心通过互联网、现场柜台、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方式提供查询服务,引导公众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规范信用行为。三是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异议权和更正权。四是切实维护信息主体重建信用记录权。征信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期限后从信用报告中删除。五是切实保障信息主体信息安全。六是持续加大征信宣传教育力度。
未来,待新版信用报告正式使用后,征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提醒信息主体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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