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 有利于拉动消费
从5月1日起,我国将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祁宗超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社保缴费政策的调整不仅包含了费率的下调,也包含了缴费基础的下调。一方面,可以为企业进一步减负,特别是能够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低收入人群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拉动消费增长。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下调也有望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企稳回升。
“此次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可大幅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明显缓解企业用工成本。”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想方设法刺激消费,降低社保费率、增加可支配收入是最直接的方法之一。
2018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6.2%,成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首,扩大消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郭晓蓓表示,要扩大消费需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使居民有能力消费;二是推进相关福利保障改革,使居民无后顾之忧,敢于消费;三是增加消费市场供给,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这其中,收入是消费的主要决定因素,要从源头上解决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就必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而减税降负是增加可支配收入的有效举措。
原先社保缴费基数确定的基础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新的缴费基数的确定基础包含了私营单位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祁宗超表示,按照此前的缴费基数,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被高估了。经过此次调整,私营单位的低收入职工到手收入将有望增加,而这部分人群的消费收入弹性相比高收入人群要高,可支配收入的提升能够有效刺激消费。
郭晓蓓还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企稳向好态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适时、适度地降低社保费率,增加职工个人可支配收入,有利于改善职工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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