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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公示

李嘉瑞
2019年12月31日08:38 |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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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公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李嘉瑞) 北京市人民政府30日发布通知,《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草案)已经编制完成,规划草案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8日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主要内容是: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提高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的能力水平,建设优良政务环境。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建设弘扬中华文明的典范地区。推动精治、共治、法治,建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特点包括:一是突出中央政务功能保障。二是突出民生改善。三是突出老城整体保护。四是突出空间魅力塑造。五是突出非首都功能疏解。六是突出街区保护更新。

  据介绍,东城区和西城区由于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类似,为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促进功能优化提升,将两个城区作为一个功能区统一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一个功能区可以由多个行政区组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一核”指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行政区,总面积92.5平方公里,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又讯 规划要求落实“老城不能再拆了”的保护理念,最大限度留住历史印记。规划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街巷、传统胡同、传统地名、历史名园等纳入保护对象,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一类保护对象。

  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一类保护对象包括:(1)世界文化遗产;(2)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又称普查登记在册文物);(3)地下文物埋藏区;(4)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名人旧居、挂牌保护院落、工业遗产等);(5)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地区;(6)历史街巷、传统胡同及传统地名;(7)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8)城址遗存;(9)历史名园与古树名木;(10)革命史迹;(11)非物质文化遗产。

  规划要求依托规划林荫道串接重要文化场所,展示老城特色文化空间;串接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探访路体系,整体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水平。规划依托胡同街巷,分区域建设主题鲜明的10条精品探访线路,引导散布各处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串接与生动展示。

  10条精品探访线路包括:(1)中轴线文化探访路;(2)玉河—什刹海—护国寺—新街口文化探访路;(3)南锣鼓巷—雍和宫、国子监—地坛文化探访路;(4)东四—南新仓—日坛文化探访路;(5)月坛—白塔寺—西四文化探访路;(6)皇城文化探访路;(7)环天安门广场—前门大栅栏文化探访路;(8)新文化街—宣南文化探访路;(9)天坛—先农坛—天桥文化探访路;(10)白云观—三里河路—北京展览馆探访路。

(责编:杨曦、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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