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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缴税行不行

2020年04月10日08:50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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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首次启用年度汇算,关系到每一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近日不少网友纷纷晒出退税后的“惊喜”,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人发现,自己还得去补缴。

  天津市民陈罡(化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目前自己所在地区还未开通手机办理的功能。据了解,截至4月1日,尚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内的一些城市因疫情延迟了办理进程。

  尽管此次税改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等专项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但陈罡更期待的是真正“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他认为,那样才更为公平。

  陈罡的月平均收入有1万多元,每月还有2000元-5000元不等的劳务收入,听上去收入并不低。但儿子自从出生后,一直发育迟缓,医生判断可能是有自闭症倾向,从此,陈罡的妻子只能辞去工作,每天在家陪伴和教育孩子。妻子的父母在外地且身体都不好,陈罡父亲已去世,母亲已退休多年。也就是说,陈罡的收入成为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

  “我的收入听上去还可以,但如果要养一家人,真的有点吃紧。”陈罡利用业余时间接点兼职的活儿,赚一些外快贴补家用。他认为,个税改革后按照“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应进一步改成“合并全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

  按照他现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大约在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这说明他的“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可能需要办理补税,“但如果这份总收入平摊到我们夫妻两人身上分别交税,那么需要缴纳的金额肯定大大降低。”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话题近日频频登上热搜话题榜。有不少与陈罡家庭情况相似的网友也在呼吁:“强烈建议家庭计税,才公平!”

  有人在热门话题下留言讲述自己的困惑:“我家就我一个人上班,工资比平均工资水平稍微高一点,但别人夫妻俩上班,每人只需要缴极少的税,而我却要缴高出一个档次的税,实际上我的负担大多了。”

  这则留言获得了2224个点赞和447条回复。也有网友感慨,自己收入还可以但家里另一半打工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这个家庭也面临类似的难处。

  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呼吁多年,在每年的全国两会,频频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代表提出,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即使月收入6000元也得纳税,家庭负担压力会比较大。建议要在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

  有人大代表直言,每位公民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家庭是最基本的利益共同体,家庭的收入状况比个人更能全面反映纳税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算标准。这样,综合所得税按照三口之家为单位,可分摊成本,使税赋更加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在我国,工薪阶层是个税缴纳主体,而随着“二孩”的放开,工薪阶层的养老和生育负担都在急速加重。他提出建议,个税征缴下一步应考虑以家庭为单位,能切实减轻工薪阶层负担、促进生育意愿、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再分配的合理化。

  他分析,之所以考虑以家庭为基础而不是个人为基础征税,是因为收入和支出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两人都工作,跟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工作纳税能力不同,就如同需要照顾老人和孩子的家庭跟不需要照顾老人或孩子的家庭纳税能力也不一样。

  当然,要采用“以家庭为单位”缴税,从操作层面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需要首先弄清楚,一个家庭中的每个人到底有多少收入,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在扣减必要的家庭支出项目后,最终算出每个家庭应该承担的税负。

  这自然也会导致税收征管难度的增加,有网友担心会出现蓄意瞒报的现象,“有的人在外面打零工挣了钱但没有签上身份证号,无从查证,怎么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收入?”

  对此,专家认为不必太担心,一方面是目前的社会收入信息越来越透明,让钻空子的几率大大减少;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体系的完善,如果故意欺骗税务机关,有可能会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工作生活将处处受限。(记者胡春艳)

(责编:栗翘楚、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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