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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疫物资战略储备和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管控势在必行

杨志明 殷宝明
2020年05月26日11:02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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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口罩瞬间出现“海量”需求。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关键期正值我国传统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准备返乡,加上严格管制出行等防疫防控措施,导致防疫物资的生产、流通和供应出现紧张。需求暴增而又供应不足,一些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重干扰了防疫防控与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小小”一片口罩被哄抬数倍乃至数十倍的“离奇”高价。尽管我国已经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惩治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但是仍然不得不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出台应急性(系统内的)指导意见的方式进行集中打击。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要系统梳理国家储备体系短板,提升储备效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因此,总结此次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建立防疫物资战略储备刻不容缓,加强价格管控势在必行。

需求暴增 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价格被哄抬

以最普通的口罩为例,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的两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之一是某网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正常销售价仅为每盒7元的口罩连续提高价格销售,连续跳涨至21元/盒、58元/盒、68.6元/盒、82.6元/盒、103.6元/盒、125元/盒、138元/盒、135.6元/盒、159.6元/盒等价格,最终定格在198元/盒的高价上。该网店经营人在一周内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6余万元,售出口罩1981盒,其中部分口罩还是销往武汉、襄阳、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另外一起典型案件是某大药房连锁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幅提高下属7家药店20余种疫情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并对公众销售,其中将进价12元的口罩提价至128元,将疫情发生前售价2元的84消毒液提价至38元。仅六天时间内,非法经营额达100余万元。

与此同时,生产口罩的关键原材料——熔喷布价格也出现了被哄抬的情况。某企业在上游原材料价格未明显上涨情况下,将熔喷布价格由之前的每吨2万元抬高至每吨18万元向某中间商销售。该中间商以每吨3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某分销商,该分销商又以每吨4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口罩生产厂家。在另外一起案件中,某中间商通过空壳公司从某熔喷布生产企业低价获得熔喷布并高价倒卖,累计获利600余万元。其分销商拿到货源后加价进行倒卖,累计获利300余万元。

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内扩散,国外也出现防疫物资需求量暴增、价格被哄抬的现象。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全球防疫物资市场已经被严重扰乱,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需求量是正常水平的100倍,价格是正常水平的20倍。

未雨绸缪 明确防疫物资收储范围

突如其来的疫情一方面造成防疫物资需求暴增,另一方面又阻碍了防疫物资的正常生产、流通和供应。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因此建立防疫物资战略储备就显得尤为必要。

因此,明确防疫物资收储范围是建立国家战略储备的首要前提。从此次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看,不仅抗击疫情前线对医用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呼吸机、红外测温仪等医用防护物资产生了巨大需求,人民群众对普通口罩、消毒液、酒精等民用防护用品的需求量也呈现出几何级数增长。

虽然这些防护物资并非稀缺资源,但是一旦疫情爆发,现有生产能力难以在短时间内满足暴增需求。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分析数据,仅考虑极端情况,仅第二产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交通运输业复工,我国每天也至少需要2.38亿只口罩,即便是2019年口罩的最大产能(2000万只/天)也无法满足需求。因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明确防疫物资收储范围,在平时进行有计划的收储,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事实上,为了鼓励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紧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国家发改委已明确表示,疫情过后企业生产富余的产量将由国家进行收储。

发挥优势 提升防疫物资生产调配能力

根据工信部的数据,疫情爆发前,我国的口罩产能占全球产能规模的一半,然而仍然难以满足疫情爆发后的“海量”需求。与此同时,口罩关键原材料熔喷布生产受制于生产设备交货周期长、人员操作技术要求高、关键核心零部件依赖进口等因素,成为口罩增产扩产的瓶颈。以另外一项重要的防疫物资——呼吸机为例,外资呼吸机品牌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超过80%,高端医用呼吸机关键零部件有30%—40%依赖进口,ECOM体外人工膜肺完全依赖进口。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物流受阻也对防疫物资的供应产生了较大影响。从这次应对突如其来疫情的实践看,发挥“中国制造”优势十分关键、必不可少,快速组织我国一批先进制造企业迅速生产中高端防疫产品是一大创新。

2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第一条就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多措并举,扩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供应。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启动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地方政府纷纷出台设备购置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鼓励有条件有能力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研发制造和增资扩产。中国石化、上汽通用五菱、富士康、比亚迪、格力电器、北京金雕等部分行业外先进制造业企业快速转产跨界,迅速加入紧急生产防疫物资大军,成为"战时"生产紧缺防疫物资的主力部队之一,并继而成为我国制造该类防疫物资世界高端品牌的新兴力量。

同时,要弥补防疫物资产业发展短板,破除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重点扶持一批关键防疫物资龙头生产企业,鼓励开展自主创新,提升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国产化率。打造防疫物资应急供应链,提升快速调运配送效率。结合战略储备建设,在重要交通节点地区布局一批防疫物资调运仓库,加强物流管理,实现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情况下有机联动,高效调配。

此外,要建立防疫物资监管制度,提高物资整体质量水平。建立对防疫物资计量测试、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市场监督等全链条监管制度,推动企业打造本土名优品牌。通过大数据、建立防疫物资信息数据库,加强物资储备"智能"管理,确保结构优化、供需匹配、精准保障。提升防疫物资储备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及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优化储备结构,调整储备规模,更新储备时间,实现高质高效储备。

严厉惩处 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管控

针对防疫物资价格被哄抬的违法行为,尽管我国已经构建了以《价格法》为基础的“两法一规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惩治,且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对维护物价稳定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不少商家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大肆哄抬口罩等防控物资价格,大发“疫情财”“国难财”。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在2月1日和2月6日先后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对哄抬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的惩处力度。

我国在建立防疫物资战略储备以确保“战时”保供稳供的基础上,还需要特别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管控。

一是将防疫物资纳入重要商品储备名目,监测价格波动,运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实现价格常态化调控,持续稳定市场;二是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重点防疫物资价格监控机制,设立防疫物资调控目录名单,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限定价格涨幅;三是通过邮政系统或社区实名制限量免费或低价发售个人防护物资,特别是面向重点防疫地区和老年人等重点保护群体;四是建立消费者投诉公示制度,让消费者加入市场监督,让千千万消费防疫物资的老百姓通过及时公示投诉,让不法分之置于“人民战争”的光天化日之下;五是加大对哄抬防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鼓励通过设置热线举报电话和网上曝光平台的方式,通过各级政府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专案组严查发“国难财”的生产厂家、中间商和销售商“哄抬”价格获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六是建立价格违法行为追责机制提高法律震慑力,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发“疫情财”的违法者严惩不贷、一查到底,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杨志明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殷宝明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责编:杨曦、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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