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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被下发限消令后续:公司创始人致歉,限消令已解除

2020年06月30日08:15 |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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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30日电 6月29日,美邦服饰创始人周成建在“美邦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回应美邦服饰及其女儿(美邦服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佳佳)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一事,称对此深感自责和愧疚。美邦服饰29日也发布澄清公告称,法院对公司及胡佳佳的限制消费令已解除。

  截图来源:“美邦人”微信公众号

  周成建表示,关于该限制消费令所针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无论原因如何,美邦服饰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法,美邦服饰一直以来都坚决遵纪守法,绝对地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美邦服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第一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安排落实返还房屋等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及房屋具体坐落区域难以判断等客观因素,此案又涉及到其余近500位业主的产权和利益,各方都无法确认退租的精准区域,导致迟迟无法履行返还义务。同时,其中又存在信息沟通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产生了误解。

  周成建称,于情,美邦服饰历来秉承着友好共赢的合作原则,不管是供应商、加盟商,还是业主、房东,都是美邦万分珍视的合作伙伴。

  他表示,本案件涉及的拥有各约16平米面积的两位业主,是已与美邦服饰合作多年的店铺房东。很遗憾此次和两位业主的合作已不能继续,美邦服饰也极力希望尽快兑现两位业主的诉求,但在目前无法执行的实际情况下,美邦服饰在判决执行期间仍按照往年合同持续支付租金,希望在能承受的范围内尽量减少两位业主的经济损失。

  此前,6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据介绍,该院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林华康、毛卫红申请执行美邦服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美邦服饰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美邦服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美邦服饰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胡佳佳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美邦服饰目前在深交所挂牌,股票代码“002269”。年报显示,胡佳佳现年34岁,为美邦服饰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美邦服饰控股股东为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而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美邦服饰创始人周成建,与胡佳佳是父女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周成建发文回应外,美邦服饰29日也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关于该限制消费令所针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判决,已按期向以上业主支付全部应支付的款项,但因以上业主所持有物业为公司整体租赁的建筑物中的一部分,在整体建筑物中的具体坐落区域难以确定,且牵涉其他业主,该项物业返还暂时无法完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业主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尽快确定需返还物业的具体座落位置并归还相关业主。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佳佳的限制消费令已解除,并已在中国执行信息网更新。(中新经纬APP)

(责编:李都也(实习生)、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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