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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垄断监管是国际惯例

2020年12月21日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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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至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明年重点任务之一,这是中央层面近一个月内第三次部署反垄断工作。事实上,面对互联网这个“超级平台”,世界各国和经济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强硬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成为全球趋势。

禁止限制竞争捆绑销售

欧美国家对于互联网企业反垄断争议可追溯至上个世纪——1998年美国政府诉微软案是最为典型的科技行业反垄断案件。

1995年,微软竞争对手网景公司推出的一款网络浏览器很受欢迎。微软为打压网景公司,开发出Internet Explorer(IE)浏览器,并在为电脑制造商预装Windows操作系统时,通过排他性合同捆绑销售IE浏览器。1996年,网景公司及康柏等电脑制作商向美国司法部联合投诉微软。1998年,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的总检察官以微软个人计算机Windows操作系统中强制捆绑销售IE浏览器为由,联合起诉微软违反反垄断法。该案最终以微软与美国政府在2001年和解告终,最终并未将微软“捆绑”IE浏览器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行为定位非法,也没有要求微软“解绑”,但是限制了微软向电脑制造商提出的条款。

虽然美国司法部对微软的起诉以和解告一段落,但是微软在世界其他地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争议并未就此终止,在这些案例中,微软大多以败诉告终。

2004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裁定微软涉嫌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对其罚款3200万美元,并要求微软在180天内针对韩国市场推出剔除微软自有视频及即时聊天软件的Windows操作系统。欧盟反垄断机构因微软捆绑销售自有视频软件与Windows操作系统,对其罚款4.97亿欧元,并勒令微软90天内对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修改。同年7月,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向微软发出劝告书,认为微软强迫个人电脑制造商接受“不行使专利条款”,建议其删除,并对其涉嫌相关垄断行为开展调查。

2018年,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同样因类似捆绑销售行为遭受欧盟处罚。2018年7月18日,欧盟宣布向谷歌公司开出43.4亿欧元(约合50亿美元)的罚单,以惩罚谷歌公司利用自己拥有的安卓(Andriod)操作系统的市场垄断优势强行捆绑谷歌搜索服务和谷歌Chrome浏览器的行为。

限制流量分发倾斜

光大证券分析师王一峰指出,互联网巨头中,中心化的流量平台多对流量分发具有掌控权,这就导致其在流量分发上,容易将自有流量优势向自有业务倾斜,出现“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其中最典型的是欧盟对于谷歌24亿欧元的处罚。

2017年6月27日,因谷歌存在违反欧盟竞争监管规定的行为,欧盟对其开出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单。这一数字也打破了欧盟于2009年开出的10.6亿欧元罚款的纪录。欧盟声明指出,谷歌进入购物比价市场后,利用自己在网上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操纵搜索结果,不公平地把客户引向自己的购物服务。据了解,欧盟近三年来对其开出的反垄断处罚的金额已累计超过90亿美元。

11月10日,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宣布已对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理由是谷歌涉嫌滥用其Play Store的主导地位在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推广其支付服务。12月10日,法国对谷歌开出1亿欧元的罚单。

限制滥用大数据技术搞垄断

欧美国家对互联网平台滥用大数据优势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开启强监管。

12月初,欧盟指控亚马逊涉嫌利用其规模、权力和“大数据”牟取对其平台第三方卖家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日前,欧盟对亚马逊公司第一阶段的调查已经结束,初步认定该公司存在恶性竞争的行为。分析认为,明年亚马逊公司将面临高达其全球营业额10%的罚款,最高可能达到370亿美元。

欧盟执行副主席兼竞争和反垄断事务专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在声明中称,2020年1月至11月,受疫情影响,欧洲电子商务销售额猛增,达到7200亿欧元。而亚马逊在欧洲电子商务中占重要地位,大部分法国和德国消费者都会在这一平台购物。通过对亚马逊在欧洲市场8000万交易记录和一亿件商品进行采样分析,发现第三方卖家的产品和交易数据都能被亚马逊一览无余,这样亚马逊就能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自己的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管理。欧盟认为,亚马逊的做法会导致第三方卖家的利益无法保障。亚马逊自营产品在全部产品中只占到10%,但是营销额却超过了一半。与此同时,法国对亚马逊开出3500万欧元的反垄断罚单。

加强平台反垄断监管

近几年,美国不断加大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力度。今年10月,在长达16个月的调查之后,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直指谷歌、苹果、Facebook和亚马逊四大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者、阻碍创新,并损害消费者利益。

调查仅是“开胃前菜”,整改才是关键,而第一个被要求整顿的,是谷歌。

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连同美国11个州的检察长向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在搜索和搜索广告市场通过反竞争和排他性行为来非法维持垄断地位。这是2000年微软案以来全球最重大的反垄断案件。在宣布起诉的新闻发布会上,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表示不排除分拆谷歌的可能性。如果谷歌面临拆分,那么这将是过去几十年来美国法院命令拆分的第一家美国本土企业。

12月17日,谷歌时隔一个多月再遭反垄断诉讼,美国监管机构指控其操纵数字广告市场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通过一系列反竞争行为非法维持对搜索引擎和搜索广告市场的垄断权。

据不完全统计,近4年来,谷歌、苹果、Facebook、亚马逊四大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深陷反垄断调查,其中谷歌面临27起、亚马逊和苹果面临22起、Facebook面临13起,其中欧盟自2017至2019连续三年对谷歌进行反垄断处罚累计金额超过90亿美元。

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泰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判断标准是对消费者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单纯的‘阻碍竞争’。”

严格监管违规并购

12月初,在经过一年半的反垄断调查之后,美国联邦反垄断监管部门联邦贸易委员会对Facebook提出反垄断诉讼,指控Facebook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两大竞争对手的并购操作阻碍了市场竞争。起诉书显示,扎克伯格曾经明确表示,自己进行收购是为了阻止竞争对手增长。

据介绍,2012年Facebook斥资10亿美元收购了图片社区应用Instagram,2014年斥资190亿美元收购了即时通讯应用WhatsApp。这两家社交网络公司原本都可能成为Facebook的主要竞争对手,但扎克伯格以无法拒绝的价格迅速将两大竞争对手收入囊中,有效化解了自己在社交领域的直接威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Facebook的这起反垄断诉讼与此前起诉谷歌的案件有着明显差别:对谷歌的调查限于搜索和广告领域的商业操作,而对Facebook的起诉专注于他们收购竞争对手的并购操作。

自从1998年微软反垄断诉讼之后,美国过去二十年都没有对科技巨头提起真正重量级反垄断诉讼。而且,此前反垄断案件大多专注于市场竞争操作,包括70年代的IBM、80年代的AT&T以及90年代的微软,而很少涉及到巨头公司的并购操作。这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起诉书中明确要求法院分拆Facebook的这两大业务,还要求禁止Facebook未来继续并购。

金融科技专家马超指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限制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如今美国IBM、AT&T被一拆再拆,欧美国家对Facebook、谷歌等开展反垄断调查也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目的。

12月15日,欧盟公布《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法案中对一些互联网公司巨头在欧盟开展业务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则。欧盟主管反垄断实务的委员韦斯塔格称:“我们希望确保用户能够在网上获得广泛的安全产品和服务选择,确保企业公平、自由地竞争。”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世界各地监管部门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加强反垄断监管是大势所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南翔看来:“反垄断的核心要义在于运用法治工具,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主体国际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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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镛、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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