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五年来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五方面历史性成就
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许维娜)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五周年取得的成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指出,五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15年的42.3%提高到2019年的46.5%,2020年前三季度进一步提高到46.6%。新兴产业集群带动作用明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规模占全国比重均超过50%。
二是综合运输大通道加速形成。长江干支线高等级航道里程达上万公里,14个港口铁水联运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沿江高铁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成都天府机场、贵阳机场改扩建等一批枢纽机场项目加快实施。截至2020年11月,长江经济带铁路、高铁通车里程分别达到4.37万公里、1.54万公里,比2015年分别新增9120公里、782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37万公里,比2015年新增1.55万公里。
三是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合程度更高,上海洋山港四期建成全球最大规模、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集装箱码头,宁波舟山港成为唯一吞吐量超11亿吨的世界第一大港,中欧班列线路开行达30余条。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形成。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新增8个自贸试验区、24个综合保税区,2019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2万亿美元。
四是绿色发展试点示范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结合自身资源和禀赋特点,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浙江丽水、江西抚州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有益经验。
五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建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体系,加快完善生态补偿、多元化投入、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等机制,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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