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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经营真假搀卖 烟酒售假产业链延伸至社区

记者 方列 殷晓圣 杭州报道
2021年01月21日08:05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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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公安机关近期侦破一起特大销售假烟、假酒犯罪团伙案。与传统的制售假冒烟酒方式相比,该新型犯罪产业链具有人员构成地域化、家族化,犯罪手法组织化、隐蔽化等特点,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犯罪模式,得以迅速被复制,在全国快速蔓延,严重侵犯了正规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暴露出市场监管存在的短板。

  高档烟酒店竟是售假终端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前期侦破一起销售假烟假酒系列案。售假者为了销售假冒的高档烟酒,竟然在杭州开设了近90家高档烟酒销售门店,这些门店外表装修高档,且大多开在居民区周边,通过销售假冒的高档烟酒赚取高额利润。

  2019年12月17日,在历经4个月的缜密侦查后,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出动480余名警力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集中收网,抓获涉嫌销售假冒烟酒的犯罪嫌疑人77人,捣毁售假门店45家、储假仓库23个,查获假冒中华、利群及各类走私香烟20000余条,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等各类白酒3700余瓶,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拱墅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大队长李小华介绍,2019年初,拱墅警方侦破了一起销售假烟案件,民警进一步调查嫌犯资金往来后发现,在杭州五个主城区,由浙江温岭籍、临海籍人员经营的高档烟酒店多达数百家,在浙江省乃至全国也遍布着这一群体经营的烟酒店。

  “这些店装修豪华,店里陈列的高档烟酒价值不菲,每家店的成本都要近百万,平时生意并不好,店内也不招聘营业员,都是老板和家人经营。”李小华表示,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类烟酒店大部分和售假团伙有着密切的联系和资金往来。

  为了确认售假门店,专案组民警对负责运货的涉案人员葛某进行了秘密侦查,成功绘制了一张葛某运送假货门店的地图。在历经4个月的排摸核查后,终于成功锁定了在杭州西湖、下城、拱墅、滨江、余杭等地进行销售假烟、假酒的约50家烟酒门店,并确认这些门店基本与售假团伙有过大额交易。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专案组在成功掌握了涉案人员大量犯罪证据后,对符合犯罪条件的涉案人员实施了抓捕。

  售假产业链地域性、家族化特征明显

  “我们调查发现,这个售假团伙组织架构具有明显的地域化、家族化特点,作假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市场监管机构很难发现,而且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快速蔓延,社会危害极大。”拱墅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柴法良介绍。

  ——团伙架构家族化、区域特征明显。本案从中间商到零售商,绝大部分为浙江温岭、临海籍人员,台州温岭籍犯罪嫌疑人占80%,其中温岭箬横镇人占比达65%。开的都是“夫妻店”“亲朋店”,存在老乡带老乡、亲戚带亲戚等裙带关系。涉案人员建立以温岭籍人员为主的“同乡商会群”,使用地方方言交流买卖,并设置“会长”,逢年过节统一收取“会费”,团伙结构严密,外籍人员很难进入。

  ——售假途径多元化。警方梳理近年侦办案件发现,团伙售假途径从线下上门推销为主,发展到通过实体店、社交软件、网站广告等线上方式推广交易的复合模式,有的甚至承包物流公司专门保障假货运输。

  ——作案手段隐蔽化,反侦查意识强。为逃避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涉案大部分门店由温岭籍人员统一装修,设有暗门、暗格用于存放假烟、假酒,隐蔽性强。门店在销售过程中采用真假掺卖的形式,“看人卖货”。例如:嫌疑人会将一箱六瓶装的天之蓝中放入四瓶真酒和两瓶假酒;在消费者购买十条硬阳光香烟时,嫌疑人会放入八条真烟,两条假烟,以此蒙蔽消费者的双眼,降低其防备心理。

  “嫌疑人在每家门店都设置了暗格。展示在透明销售柜里的均为真烟,而递交给消费者时他们从暗格拿货。消费者在批量购买烟酒时一般以送人为目的,所以一般不会拆箱鉴别。嫌疑人就是掌握了消费者的这个心理。”

  在小量零售时,嫌疑人会把假烟假酒售卖给陌生消费者,对熟人一般售卖正品。并且对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以及“职业打假人”上门,实时在微信群中交流。此外,为避免公安机关掌握其资金流信息,该团伙自今年以来均采用现金收付款,规避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不留实体账本。

  ——制假手段仿真度高,市场监管人员和消费者鉴别难。为了达到欺骗消费者目的,制售假冒烟酒的不法人员在飞天茅台真酒的瓶身上打孔抽出部分真酒,然后用售价100元左右的茅台王子酒冒充飞天茅台酒重新灌装,用五粮春勾兑52度的五粮液,改变了以往用工业酒精掺兑假酒的操作手段,消费者很难鉴别。成本200元到300元一瓶的假茅台,最终可以卖出2400元至2500元的正品价格。

  打击售假需标本兼治

  杭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支队长鲁洪祖认为,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制贩假烟假酒案屡禁不绝,无法连根拔起,案件侦破存在以下难点:首先,假烟假酒鉴定难。目前制假水平越来越高,存在“真假混合”“真瓶装低价酒”,专业品酒师都无法鉴别。行政执法人员鉴别能力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成本高、周期长;其次,犯罪成本低,犯罪团伙极易“死灰复燃”;第三,涉案价值设有底线、定罪要求高,给行政执法部门带来挑战;最后,灰色产业链盘根错节,隐蔽性强,单个区域部门作战人员不足,只能打击部分销售环节,难以触及源头制假、实现全链条打击。

  拱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金达表示,案件也暴露出行政监管缺位、司法量刑偏轻、行业企业防伪技术迭代慢等多方面漏洞。

  从行政监管来说,目前审批门槛降低,缺少必要的实地核验制度,致使出现门店注册者和实际经营者“人证不一”,造成“暗格”“密室”盛行,后期监管被动。另一方面,对于存在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缺乏行业禁入制度。

  从刑事司法来说,目前惩处制售假冒烟酒的刑法法条主要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及“假冒注册商标诸罪”,对涉案价值设有底线、入罪难,且普遍刑期偏低。公安机关受限于“销售5万、库存15万”的入罪门槛,难以对销售末端开展打击。此外,还存在伪劣产品认定标准存在漏洞等问题。

  办案民警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对犯罪输出地的属地政府考核扣分力度;尽快将涉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增加其违法犯罪成本;降低入罪标准、提高刑罚上限;建立健全行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排除在外。

(责编:李宜霖(实习生)、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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