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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游戏、游戏直播是两个产业 别让厂商拿走主播的利益 

2021年04月25日14:3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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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的首届“大治论坛: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上,网易游戏知识产权总监赵烨福给出一组数据:2019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6.41亿人,游戏市场销售收入2308.77亿元。而据媒体报道,2019年,中国游戏直播用户规模3.0亿人,仅独立游戏直播平台的市场规模就有208.1亿元。“从数据上看,游戏直播产业孕育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来小鹏说。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尹锋林看来,近年来,游戏和游戏直播已发展为两个相关但不同的产业,各有自己的生态。比如游戏行业,通过编写游戏吸引玩家,以此获取经济利益,属于上游产业;游戏直播行业通过播放、解说玩游戏的过程吸引观众获利,为下游产业。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尹锋林(受访者供图)

“如果把游戏产业和游戏直播产业做一个简单比较,那么前者侧重展示游戏内容,后者侧重展示游戏技巧,以及主播和观众的互动交流。”字节跳动中国法务部诉讼法务总监刘莹莹说,与此同时,两个产业并不具有天然替代性,且游戏直播也对游戏起到正向促进作用,所以游戏开发商在运营中越来越强调游戏的直播属性,以此吸引游戏玩家。

这种情况下,尹锋林认为,网络游戏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应该与传统作品有所区别:对于传统作品,可以保护所有利用方式;但对游戏软件,需要综合考虑上下游关系。“如果不将游戏直播的利益给予游戏软件产业会怎么样?它其实不会对游戏软件产业的竞争、投资带来实质性影响。所以把游戏直播产业的利益都给游戏软件产业,我认为是没必要的。”

刘莹莹表示,如果游戏著作权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游戏开发商同时控制了从上游到下游的整个产业链。这忽视了游戏主播的贡献,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责编:赵超、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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